日前,由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马某某诈骗案,经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因犯诈骗罪,被告人马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权威发布】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马某某诈骗案一审判决
2021-12-31 17:19:00 来源: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徐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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