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某交通肇事案,经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权威发布】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郑某交通肇事案一审判决
2022-06-15 18:22:00 来源: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徐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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