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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5-12-31 16:24:00  来源: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1月17日,第五巡察组对广陵区检察院进行了巡察。2025年3月7日,巡察组向广陵区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广陵区检察院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严格的标准,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任务。院党组积极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倒逼责任落实。不断健全工作机制,通过立行立改、巩固深化、建章立制,推动巡察整改常态长效。强化组织推动,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广陵检察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不透”问题的整改。

  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组成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理解更加透彻,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得到巩固,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理论基础进一步夯实。各部门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将法治理论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完善,案件办理的规范性、公正性和效率性得到有效增强。通过专家授课、观看法治教育纪录片等方式激发学习积极性,干警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得到提升,全院形成重视法治、学习法治、践行法治的良好氛围。

  2.关于“政治轮训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通过全覆盖专题政治轮训,全体干警政治理论基础得到及时巩固,政治判断力和领悟力显著提升。制定《2025年政治轮训方案》,确保培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推进。开展多样化轮训工作,通过邀请专家作专题讲座、研讨等形式,充分调动干警参与积极性,大幅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关于“司法体制改革措施不够及时有效”问题的整改。

  与多家行政机关签订行政争议化解线索互通机制,形成良好的行政争议化解途径,凝聚化解合力。针对每起行政检察监督案件都开展化解工作,大力解决实际问题,钝化矛盾。

  4.关于“部门协调机制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针对上级布置的工作重点,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牵头部门,其他各部门定期排查报送线索。如结合本年度重点开展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行动,由刑事检察部门牵头,建立联络员制度,统筹其他业务部门,就涉企刑事案件强制措施适用、规范涉企刑事案件立案监督等方面开展持续排查。围绕大运河沿线生态环境、文化遗产保护,由公益诉讼部门牵头开展专项行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一体履职,定期排查问题线索,办理的“壁虎石雕”公益诉讼保护案先后获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报道。办案中注重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公益诉讼部门接收刑检部门移送生态环境、食品药品民事公益诉讼线索8件并立案办理,国有财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件并立案办理。

  5.关于“聚焦服务保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召开“4.26”保护知识产权检察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活动,邀请代表委员、企业家、行业协会负责人走进检察机关建言献策。依法办理林某某等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协助追回企业被骗款项200余万。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获国家版权局发文嘉奖“2024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我院干警获评“2024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办理的“10·20”侵犯游戏软件著作权案入选2024年度江苏省打击侵权盗版十大典型案件。加强地方品牌保护,走访头桥玉器小镇,吸纳文保专家作为“益心为公”志愿者辅助办案。服务建设文旅广陵,聚焦广陵古城文化遗产保护、传统非遗传承等,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督促修缮文保单位7处,清运垃圾1000余吨。

  6.关于“争先进位意识有所淡化”问题的整改。

  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全年工作,细化举措,明确责任,推动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创新打造“广聚先锋”“1+5”党建品牌矩阵,聚焦社会治理、公益诉讼、护企安商等领域,推出“巷检行”“益企护航”“护城·河”“小雨伞”“聆听”5个子品牌,以党建引擎激活业务发展的强劲动力。目前已制作品牌官微宣传15次,走进社区、企业、乡镇街道开展普法活动10次,获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12次。突出“人才强检”,通过业务学习、实战演练、案例研讨等模式,提升干警业务素能。今年以来6人次入选省级各类人才库,30人次(集体)获评市级以上荣誉,多篇论文在《人民检察》等杂志刊发。我院获评“2024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2025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2023-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等国家级荣誉。

  7.关于“抗诉案件精准度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将人工审核和软件核查相结合,及时督促承办人将“苏查查”“数检通”核查出的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定期进行专项核查。每个月每季度对数据填录问题进行集中通报,对易错问题形成案卡填录指南。由之前市检察院帮助发现抗诉线索,转变为由本院主动发现并提请抗诉。定期召开检法联动会议,就重点案件、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判和交流。

  8.关于“履行监督职责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落实省检察院《法律监督线索审查表》要求,主动发现、研判,深挖线索,目前移送法律监督线索3件,成案率100%。充分发挥侦查协作办公室作用,将监督线索筛查范围拓宽至侦查阶段,截至目前已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5次。刑检与民行部门联合推进涉企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目前已监督立案1起。

  9.关于“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在民事行政检察发展不够充分方面:增强主动挖掘案源的意识,定期赴法院调阅卷宗审查,目前已走访10余家律师事务所挖掘案源,今年办理案件数同比上升。与控申部门联合接访,形成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内部衔接机制,已挖掘并成案5件。

  关于公益诉讼领域突破较少方面: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活动,以新业态食品安全为切入点,推动职能部门系统整治“证照不全”“虚假地址”等问题。依托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办理国有财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实现该领域案件破零。

  10.关于“办案质效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制定《全面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管理办法》,就案件流转、案卡填录、流程监控、办案期限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同比上升。通过科学的案件分流机制、加强部门内的协作配合,平均办案时长压缩明显。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业务培训,抓住优质学习资源,做好业务学习“传帮带”,强化办案质量。

  11.关于“司法行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对2023年以来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进行梳理排查,相关案件均已办结,涉案财物已处理完毕。技术部门配合业务部门做好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确保谈话案件全覆盖。案卡填录实行“日审核、月通报”,将人工核查和智能软件核查有机结合。及时发送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确保权利义务保障等文书及时送达。

  12.关于“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水平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控申干警学习信访工作最新规定,规范接访流程;积极参加上级院举行的业务培训,提升信访接待能力。邀请律师、心理咨询师共同参与重大信访案件释法说理工作,提升矛盾化解效率。控申部门与刑检部门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在促成矛盾化解方面的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受理信访件均在7日内予以回复,答复率100%。

  13.关于“内部工作机制待完善”问题的整改。

  民行部门与刑检部门形成良好衔接机制,在进行不起诉宣告时,刑检部门均告知当事人可能行政处罚的情况。民行部门设立联络员,定期与刑检承办人联系,做到无缝衔接。与公安机关会签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经验做法被最高检行政检察工作白皮书采用推广。信访工作上,依据案件实际申请召开听证会,及时听取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侦查人员、涉案人员的意见,确保案结事了。

  14.关于“对风险隐患的预判不足”问题的整改。

  制定重大风险防控机制方案和责任清单,确保风险防范工作责任到人。组织全体干警参加意识形态领域专题培训,邀请专家专题授课新闻媒体和舆论管控方面内容,提高风险隐患预判能力。

  15.关于“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

  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调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廉政风险再次进行排查,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院领导及各支部书记给全体党员上廉政党课,筑牢廉政防线。持续完善日常监督,落实“三个管理”,开展个案督察,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16.关于“教育管理偏于松软”问题的整改。

  与区委组织部、区法院联合开展广陵区干部“八小时以外”法检联动关爱护航监督教育活动,通过座谈交流、实地参观、观看违法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将监督管理与关爱保护相结合。开展廉政教育系列活动,采用现场教学、警示教育参观等方式抓好廉政教育,组织干警及家属参加沉浸式家风课堂,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和“社会堤坝”。

  17.关于“责任落实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分工时限,进一步压实了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借助多样化宣传教育活动和正反面示范警示,为践行公正司法、廉洁办案提供坚实思想保障。

  18.关于“纪律规范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加强教育培训,结合政治轮训,围绕舆情管控方面开展意识形态培训。结合“5·10”“12·9”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干警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狠抓“三个规定”执行,指派专人负责“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工作,确保全体干警应填尽填。

  19.关于“租金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各类财务规定,以规则管人管事,强化各类合约履行的刚性。对迟交租金的情况,及时进行催缴。

  20.关于“现金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强化现金管理。设定单笔现金支出的上限,明确超出限额的审批流程,严格控制现金的使用。

  2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处置程序不完善、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邀请第三方公司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对其中已到报废年限,无法维修、无维修价值的资产,已严格按照审批流程进行报废。

  22.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修改、完善《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23.关于“党组会议职权定位不清晰”问题的整改。

  重新修改制定《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议事范围进行明确,明晰了职权定位。

  24.关于“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结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对内部监督的各类规章制度进行深度学习,进一步强化自律意识。修改完善《扬州市广陵区人民察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使内部管理更加规范。

  25.关于“抓基层党建力度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以“党建引领、先锋聚力”为核心理念,积极打造“广聚先锋”党建品牌,创新构建“1+5”品牌矩阵,将党建工作深度融入司法实践与社会治理。组织开展“听民诉、访民情、办民微”等主题党日活动,在司法办案中切实融入为民情怀。各党支部组织学习支部管理工作条例,总支委员列席组织生活会现场指导,党员管理更加规范。

  26.关于“干部选、育、管、用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聚焦干警培育和成长,打造“竞帆工程”队建工作品牌,通过建设“先锋领航”攻坚机制、“成长筑巢”培优机制、“人才蓄力”管理机制和“志愿淬炼”实践机制,有效提升干警队伍建设的年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今年以来,30人次(集体)获评市级以上荣誉,3项省级以上调研课题顺利结项。目前90后干部上升至7人,新提拔2名95后中层副职,人才梯队进一步优化。

  27.关于“数字检察推进程度不深”问题的整改。

  案管部门及时对接业务部门模型应用需求,并提供技术支持。对省市检察院推荐的重点应用模型进行适用,共筛选线索3条,经研判成案1件。整合业务系统数据源,将自动分析产生的线索、结论与案件评查、流程监管、数据核查和分析研判相结合,形成监管与评查合力。

  28.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深化”问题的整改。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为教育培训的核心,理论学习的政治性、针对性进一步增强。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专题教育深度融合,不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今年以来,累计开展集中学习14次、专题研讨6次。

  29.关于“意识形态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

  制定《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政治责任。每半年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并处置苗头性问题,阵地防范和管控能力得到切实增强。

  30.关于“风险防控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三同步”等制度,强化“8小时外”监督力度。定期开展舆情防控培训,提升干警舆情应变能力,有效防范意识形态渗透。

  3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环节执行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细化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与流程,认真落实从动议提名到正式任职的逐人审核、逐项把关机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全程可追溯、可核查。

  32.关于“年轻干部培养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常态化开展业务学习、检校共建、实战演练、案例研讨等活动,全面提升青年干警业务素养。与区法院开展交流学习,2名干警赴区法院跟班学习,提升协同办案能力。优先推荐年轻干部参加业务培训、安排攻坚任务,及时发现并使用优秀年轻干部,逐步优化干部梯队结构,目前2名95后干部走上中层副职岗位。

  33.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组织专人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回头看”,为干部选拔、考核提供可靠的档案依据。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参加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档案收集、整理、保管能力。针对归档材料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改,确保档案材料及时收集、规范整理和应归尽归。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广陵区检察院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严的工作要求、更实的工作举措,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自觉答好巡视整改这份“政治答卷”。院党组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深化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要求,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常态长效。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整改措施的持续性和针对性,不断巩固整改成果。针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紧抓不放,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建立健全整改结果评估机制,通过定期自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新问题,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深化成果运用,全面提质增效。以本次巡察为契机,抓好整改成果和政治建设、服务大局、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将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融入检察履职的各个环节,全面履职、强化担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常态化运用内外部监督手段,不断深化对检察权的运行制约,以扎实的工作业绩检验巡察整改工作成效,努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广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4-87258148。

  中共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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