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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宁:坚定信心砥砺前行 服务保障云南跨越发展
2018-09-04 16:30:00  来源:正义网  作者:李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方位,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提出“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为我们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目标定位和方法路径。云南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抓住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把“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新动能,不断开创云南检察事业新局面。

  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前进。一是以政治建设为根本,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把政治理论学习融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以思想建设为基础,强化对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政治担当。始终牢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自觉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忠诚纯洁可靠的政治品格,切实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根本立场。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等观念,努力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个检察环节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以意识形态领域思想引导和阵地管理为重点,厚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政治自信。始终牢记“中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惩治和预防犯罪、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等职责”。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加强对新时期检察工作中的重大理论问题研究,强化思想理论、意识形态领域问题辨析,积极探索、创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和检察文化,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保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的政治定力。

    主动作为“顾大局”,服务和保障云南高质量跨越发展 

  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了新的需求,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紧紧围绕云南“三个定位”,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履行新时代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服务和保障云南高质量跨越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建设。我们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积极参与边境地区重点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恐枪毒赌”“骗拐逃私”等犯罪,依法妥善办理各类敏感案件,坚决守护好国家安全的前沿阵地。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有机结合,深化对涉黑涉恶犯罪、黑恶势力保护伞犯罪、“蝇贪蚁贪”及危害乡村社区安全稳定犯罪的打击与治理。二是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云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云南脱贫攻坚任务艰巨,经济安全新风险不断增多。我们要站在维护全省经济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高度,扎实做好金融、经济等重点领域的犯罪惩治和风险防控工作,加大对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风险评估,坚决防范经济风险转化升级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政治风险。扎实做好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平等保护各类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增强企业家信心和财富安全感。主动站在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的高度,加大对侵犯农业领域产权、商标权、知识产权以及侵犯农村集体产权等犯罪的打击和防范力度。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检察机构的合作,健全完善司法会晤、刑事司法协助等机制,为“一带一路”和“辐射中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三是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保驾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云南肩负着西部高原、长江流域、珠江流域三大生态安全屏障的建设任务,生态环境敏感脆弱,且经济欠发达,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正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等五个关系,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指示精神,以司法办案为依托,综合运用批捕起诉、立案监督、公益诉讼等多种履职方式,精心构筑多元化生态环境检察体系,提高法律监督效能,切实保护好云南的绿水青山和白云蓝天。

    开拓思路“谋发展”,不断强化检察监督职责 

  在深刻变革、转型发展的特殊关键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要树立“转隶就是转机”的意识,全面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做实做强。一是加强综合配套改革,提高改革系统集成水平。坚持在落实中巩固和深化既有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细化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负面权力清单”,加强内部监督。进一步完善三类人员考核办法,科学核算各业务类型考核权重,打通各条线之间的考核屏障,赋予检察官对助理的业绩考核权、奖惩建议权,充分挥发考评机制的引导激励作用,不断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完善检察业务考评体系,突出对检察业务核心数据的考评,把案件质量评查、落实上级检察院重要工作部署等纳入考核,充分发挥好业务考评的指挥棒作用,推动检察业务工作健康发展。二是坚持固强补弱,构建各项监督工作均衡发展新格局。坚持批捕起诉工作与刑事诉讼监督一体推进,着力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立足云南毒品犯罪案件高发等特点,打造工作亮点,以点带面推动案件办理质量和监督质量进一步提高。聚焦民事检察监督工作这一突出短板,在提升监督本领、提高监督精准性、影响力上下功夫,突出类案监督和专项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以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稳中求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三是加强智慧检察建设,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积极参与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加快毒品案件办理智能辅助系统的研发和应用,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推动办案质量效率提升。突出科技手段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中的作用,完善检务公开微信应用平台、控申信息工作系统,畅通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检察工作渠道。

    苦练内功“重自强”,打造过硬云岭检察铁军 

  “做好党的政法工作,必须加强队伍建设”。我们要坚决落实“重自强”的要求,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云岭检察铁军。一是以党的建设引领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抓实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提高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牢牢盯住“关键少数”,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推动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检察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二是突出专业化建设,提升队伍素能。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引导,积极开展“订单式”、实战性培训,提高队伍专业能力水平。立足三级检察院不同职能定位,深化新型办案团队组建改革工作,按照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构建完善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新型办案团队。省检察院要内部挖潜,打破部门界限组建专业研究团队,加强对毒品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多发性、新类型犯罪的研究,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类案指导水平。坚持基层导向,探索省检察院和州市检察院初任检察官优先到边疆民族地区基层检察院任职制度,完善扶持基层检察院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注重遴选基层艰苦地区优秀人才,引导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困难艰苦地区和复杂环境中工作和锻炼,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的人才“蓄水池”功能,推动检察队伍业务素能持续提升。三是坚持以案为戒,正风肃纪。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顶风违纪违法问题,毫不留情把板子打下去,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持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引导身边人,使广大检察人员引以为戒,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保持清正廉洁。

  (作者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编辑:徐敏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