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更新监管理念,积极发挥服务、管理、参谋、保障作用,创新分案、风险防控、案件评析机制,强化质量管控,助力业务部门提升办案质量。2019年以来,该院共线上评查案件186件,移送监督线索5份,均得到上级院认可,其中1篇监管案例被评为“全省优秀监管案例”。
一是用活用好分配机制,调好案件质量“控制阀”。制定出台《广陵区检察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试行办法》,成立速裁办案组,主办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等案件,实行集中分案、集中传唤、集中释法、集中提起公诉的“四集中”工作机制,采用一单式告知书,简化文书制作、出庭程序,推动案件繁简精准分流。针对涉黑涉恶、公益诉讼等新型、重点案件,由院领导带领办案组,联合多部门协同办案,强化案件质量源头管控。
二是细化流程节点管控,守好案件质量“红线关”。严把受案关口,细化受案审查,强化日常监管。针对上级检察机关评查通报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做成口袋书发放给业务部门,作为日常办案的提醒和警示。坚持对案件比、认罪认罚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确定刑适用等业务数据实时预警,为业务部门及时调整工作方法和阶段重点提供“晴雨表”,真正达到以预警促提升的良性闭环效应。
三是强化内外部监督,把好案件质量“检验关”。由案管部门牵头组建与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建评查小组,定期开展“面对面”案件评析,坚持以案释规、以点带面,让每次案件评析成为生动的“业务培训课”,一些常见问题逐步得到有效整改,不规范问题重复发生率明显下降。围绕程序、实体、规范司法、文书制作等方面分类梳理,制作成《“面对面”案件评析问题清单小手册》,积极引导办案人员规范执法,防错纠错。注重内外联动,用好人民监督员监督机制,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案件事实、证据的认定和案件处理的意见。2019年9月以来已开展办案活动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4件,其中一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拟不起诉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最高检《人民监督》予以转载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