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前夕,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的检察官无意中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一段视频,大致内容为该县一所学校学生站在麦田里举行祭扫英雄烈士活动,纪念碑周围环境杂乱无序。凭借着职业敏感性,检察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保护法》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有明确的规定,视频中烈士纪念设施明显与该法规定有较大差距,不利于维护英雄烈士的光辉形象,检察官据此展开调查。
4月3日,检察官来到视频中显示的正红镇贺君村烈士纪念碑现场。据了解,该碑为纪念陕西籍革命烈士贺希文而建立。1940年秋,贺希文随军南下盐阜区,后调任阜东县总队任二连副指导员。1943年,他因遭遇敌人伏击壮烈牺牲。解放后,滨海县将贺希文烈士殉难之地命名为“贺君村”。调查发现,该烈士纪念设施年久失修,多处存有破损,纪念设施与农田混合在一起,周边环境较差,缺少开展祭扫活动的必要场地和通道,没有保持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检察官还走访了该村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村民,发现该情形已持续存在多年,由于多种原因,村集体和村民对此也无能为力。
该院认为,贺希文烈士纪念设施目前的状况不符合人民群众的心理期待,不仅影响正常的瞻仰、悼念活动的开展,还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光辉形象。遂根据相关规定,向负有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职责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出发,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纪念设施予以修缮、维护,并对全县境内的纪念设施进行排查整改,切实做好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工作。
滨海是革命老区,现已确认英烈2000多人,去年9月底,该院与县新四军研究会就加强英烈保护工作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会签了《关于共同做好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协作意见》,在保护对象、保护范围、协作机制等方面达成了共识,本案就是该院加强英雄烈士公益保护的有益探索。
“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让老百姓感受到了司法机关对英雄烈士的尊重,也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该县新四军研究会会长徐振理表示:“下一步,新四军研究会将和检察院一起,共同做好英雄烈士公益保护,以实际行动告慰先烈英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