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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办理的杨坤、涂恒伟、曹长久聚众斗殴案一审判决
2019-04-29 16:22:00  来源: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

  3月29日,由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坤、涂恒伟、曹长久聚众斗殴案,经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告人杨坤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涂恒伟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曹长久有期徒刑八个月。

  编辑:徐敏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