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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往春天的列车
2018-04-28 16:44:00  来源:检察日报

    “谢谢你们耐心开导我女儿,还为我们申请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帮助我们渡过难关。”近日,浙江省平阳县检察院未检部检察官陈裕接到了被害人林丽(化名)母亲的电话。

  今年2月,平阳县公安局接到一起父亲长期性侵未成年女儿的报案,平阳县公安局经初步侦查后于当日立案。原来,被害人林丽是离异家庭的孩子,父母离异后,她便随着父亲林大志(化名)生活,却不想父亲竟多次将魔爪伸向尚未成年的林丽,直至在外地务工的母亲知晓此事后才去公安机关报案。 

  平阳县检察院未检部得知该案后,即刻提前介入,指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在收案后立刻对犯罪嫌疑人林大志进行提审,及时固定在案证据,在基本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犯罪嫌疑人林大志批准逮捕,同日还向县民政局发送检察建议,建议其向县法院申请撤销林大志的监护人资格。 

  为进一步贯彻“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原则,避免对林丽造成二次伤害,陈裕还积极协调县司法局帮助林丽申请民事法律援助,指定由同一律师(撤销监护权诉讼代理律师)代理该案民事部分,就抚养权、抚养费等民事部分向平阳县法院提起诉讼,并向平阳县法院发送支持起诉书,出庭支持撤销监护权诉讼。 

  在了解到林丽困苦的家境及近况后,陈裕决定要为这个破碎的家、为林丽做点什么。陈裕仔细核对林丽的材料,与林丽母亲进行谈话,详细介绍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提前做好当事人基本情况、案件事实等材料的收集工作。同时,陈裕主动对接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告知该案情况,促使刑事执行检察部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最终成功为林丽申请到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为母女俩带来些许温暖。此外,未检部还帮林丽联系了专业的心理辅导老师,定期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为林丽提供专业心理辅导,帮助她走出阴影。 

  告别痛苦的经历,花季少女也将迎来新生活。经过多重努力,平阳县法院作出判决,撤销林大志的监护人资格。林丽也随母亲踏上了驶向远方的列车,上车前,母亲拨通了陈裕的电话。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那温情的一幕。 

  近年来,平阳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延伸检察服务触角,充分发挥社会联动、特色平台、专业人才、体系机制等优势,着力践行未成年人保护性司法,通过发放司法救助金,开展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方式,切实维护被害人以及涉法涉诉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传递了检察机关的司法人文关怀和温暖。(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