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最高检、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结合广陵实际,近日,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组成检察公益诉讼专班走访京杭大运河扬州广陵段,运用无人机取证设备固定证据。就水土保持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与属地政府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交流协作,通过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双向咨询、业务交流等方式优势互补,构建运河保护“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公益诉讼专班赴京杭大运河扬州广陵段调查取证
2023-02-03 15:16:00 来源: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徐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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