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中共扬州市委办公室作出决定,对2016年度党委督查工作暨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重大项目秘书进行表彰。我院挂职干警董金鑫因工作表现出色,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江苏广陵:挂职干警董金鑫喜获市委办表彰
2017-11-13 14:41:00 来源: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杨阳
编辑: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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