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法院将老张的姓名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老张手捧锦旗,来到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向民行科检察官道谢:“多亏了检察官。‘老赖’的帽子终于摘掉了!”
事情要从2011年说起。老张从老家来到扬州打工。因为收入低,老张索性离职与朋友注册了一家公司,开始自己的创业之路。2017年,公司业务范围需要变更,老张去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意外地收到了一张《申请人告知书》,上面写着“张某因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未履行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的生效调解偿还义务,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看到告知书,老张蒙了。冷静后,他联系了广陵区法院承办法官,得知自己是被银行告了。银行方面的说法是,老张办了一张200万额度的信用卡,透支了所有额度后,还产生了60多万元的利息。
“我从来没有办过信用卡啊!”老张向银行反映,但一直没得到答复。就在老张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时,一个朋友告诉他。可以找检察院反映情况,于是,老张来到了广陵区检察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希望检察院替自己主持公道。
受案后,承办检察官立即与法院取得联系,调取银行与老张借款合同纠纷案的卷宗材料。经审查,检察官发现,调解书中出现了一个名字:李铭。材料显示:李铭是老张和其他4名被告共同委托的诉讼代理人,而且是特别授权。
然而,按照老张的说法,他不认识李铭,也从未办过信用卡,更没签过授权委托书。如果老张说的是真的,其在授权委托书和银行信用卡申领资料上的签名,都应该是伪造的。
为查明真相,承办检察官找到了为老张办理信用卡的银行工作人员了解办卡情况。工作人员称:当时为争取业务,在企业办公场所集中办理信用卡,流程并不是很规范,并未对每名办卡人的身份逐一确认。与此同时,承办检察官也联系上了李铭,但对方不愿接受调查,此后不再接听电话。李铭的反常行为,进一步加深检察官的怀疑。检察官们带着老张的亲笔签名前往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对原案卷宗中授权委托书上老张的签名字样进行鉴定。鉴定结论是:该签名并非老张笔迹。
承办检察官认为,原审调解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系伪造,调解活动违反了自愿原则,该案属虚假诉讼,并且李铭等人已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应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8年5月8日,广陵区检察院向广陵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将李铭等人涉嫌诈骗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法院从“黑名单”上删除了老张。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