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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军检协作 战士的忧心事解决了
2023-12-26 15:15:00  来源: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

  本报通讯员(梅静 朱敏 梁集)“我父亲生前的投资收益80万元已经收到,感谢检察机关!”近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现役军人小陆给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打来电话。话语中,这个训练场上的标兵生龙活虎的气息扑面而来。

  2016年,小陆的父亲老陆出资100余万元与苏某共同创办了一家养殖中心。2022年10月,老陆因意外去世。家人与苏某处理退伙清算事宜时产生较大分歧,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小陆的姐姐受轻伤,苏某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谈判也陷入了僵局。

  接连发生的家庭变故让小陆心急如焚,日常训练都难以安心。部队政治部门得知后十分关心,向小陆住所地的扬州市广陵区人武部发函求助。广陵区人武部根据军检协作机制,于2023年8月5日将线索移送至广陵区检察院。小陆亦向该院提出对合伙协议纠纷民事支持起诉的申请。

  “为军人解决后顾之忧,我们义不容辞。”广陵区检察院迅速成立办案组,通过审查证据、走访当事人等详细了解案情。承办检察官发现,养殖中心成立之初,老陆与苏某并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也未约定投资比例与分红比例,在多年经营中也没有明晰的会计账目,缺乏完整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民事支持起诉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对此,检察官迅速转变思路,决定通过和解的方式,为小陆一方争取合法权益。

  “老苏,你说养殖中心亏损很多,这个说法缺乏账目明细支持。而且老陆生前跟你关系很好,你们辛辛苦苦打拼的企业,如果一直陷于经济纠纷,也不利于生产经营啊。”检察官多次上门向苏某释法明理。几番沟通后,苏某有了和解的意愿。

  检察官趁热打铁,于8月9日联合属地司法所召开调解会,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苏某支付小陆一方人民币80万元,小陆一方则向公安机关出具治安处罚谅解书。在公安机关依法对苏某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后,养殖中心很快恢复了正常的运营。

  为确保协议落实到位,检察官还邀请属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见证协议签订过程,并在协议上盖章,确认其法律效力。18天后,小陆一家就收到了苏某支付的全部款项。

  据悉,近年来,广陵区检察院持续深化军检协作,与区人武部会签《结对共建备忘录》,建立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努力为国防安全和社会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徐敏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