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广陵区委第五巡察组于2024年10月25日起,对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
根据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区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处理。
受理信访期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2月18日),巡察组设专门信访电话(可接收短信)19962496851(工作日9:00-18:00)。
邮政信箱:江苏省扬州市0008信箱
电子邮箱:19962496851@189.cn
征求意见箱:区检察院大门口
特此公告
中共扬州市广陵区委第五巡察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