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呈军 通讯员陈秀娟)近日,云南省龙陵县平达中学被该省禁毒委授予“省级禁毒教育示范学校”称号,这一荣誉离不开龙陵县检察院近年来的努力。2017年4月,龙陵县检察院结合中小学毒品预防教育,立足检察职能,与平达中学共同建立“检校协作共创无毒校园”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该院多次派人到平达中学深入了解情况,提出建议。另外,还安排业务骨干担任法治副校长,长期提供法律服务,定期开展禁毒手抄报竞赛、法治讲座等活动,通过图片和实物展示、案例分析等方式,让学生感受到毒品危害和校园安全的重要性。(来源:检察日报)
检校协作共建无毒校园
2018-04-18 14:18:00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杨阳
更多…案件发布
- · 【以案释法】当心!这些“问题化肥”坑农害农
- · 【以案释法】盗伐林木?判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开道歉!
- · 【以案释法】9元成本卖38元!这种素颜霜,要当心……
- · 【权威发布】广陵区检察院办理的李某、马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一审判决
- · 【以案释法】专骗老年人,“孙子”被判刑……
- · 【以案释法】血汗钱失而复得之后……
- · 【权威发布】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文某等人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蒙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一审判决
- · 【权威发布】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吴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审判决
- · 【以案释法】一票难求?警惕演唱会门票骗局!
- · 【权威发布】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马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