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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1个检察官办公室对接监察委
2018-04-19 10:14: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上海4月17日电(记者余东明记者今天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近日对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陈某某、钱某某贪污案提起公诉,这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上海检察机关受理并提起公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据了解,去年11月,全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后,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部门已整体转隶进入监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统一由监察机关调查完毕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采取强制措施。

为保障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与监察机关调查程序的高效衔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办案专业化,上海市三级检察院共设立21个职务犯罪检察官办公室,全面对接监察委员会办案,所办案件与以往相比,不仅确保了案件质量,办案效率也有较大提升。

在陈某某、钱某某贪污案的审查起诉阶段,青浦区检察院积极引导监察机关按照法庭审判要求补充证据,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补证方向、证据要求等提出意见,在大量繁杂的证据间进行仔细梳理,夯实指控犯罪证据基础。青浦区检察院仅用25个工作日,便高效保质完成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

据悉,职务犯罪检察官办公室的检察官均来自公诉办案一线,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职务犯罪公诉经验,每个职务犯罪检察官办公室由1名资深公诉人担任主任检察官,统一指挥检察官办案。目前,上海市青浦、虹口等部分区检察院已经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起诉案件。

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务犯罪检察官办公室作为检察机关从事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专门化办案组织,负责与监察机关进行办案衔接并对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具体职能包括:提前介入案件、审查决定逮捕和决定其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对职务犯罪的法律适用和相关政策法律的研究、协助开展职务犯罪的普法工作等。

此前,上海市检察院已制定《上海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试行办法》,细化和规范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提起公诉、退回补充调查、出庭支持公诉等具体司法程序,探索完善高效顺畅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机制。

上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徐燕平说,上海市检察机关将在上海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力以赴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化,对外不断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对内继续强化业务指导和实践探索。

(原标题:上海检察机关受理并提起公诉监察体制改革后首起职务案?21个检察官办公室对接监察委)

[责任编辑: 王媛]
  编辑: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