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民工讨薪问题的重要指示,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监督力度,2018年以来,该院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9件,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人,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10余万余元,切实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检察明灯不断照亮弱势群体前行的道路。
提升群众对检察机关帮助农民工讨薪职能的认知度。该院通过摆放横幅、宣传板及现场答疑等方式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建筑工地以及人员密集的广场开展法制宣传,并通过微信、微博等媒体不断宣传检察职能,告知农民工对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可以申请检察机关监督。同时,该院还通过支持起诉,公布农民工维权举报热线电话等方式,引导广大农民工依靠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该院还在司法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单位设立联系点5个,通过日常通报、定期走访的方式及时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线索。
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按照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的通知》精神,该院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协助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该院民行、侦监和公诉三部门联合,通过支持起诉、督促履职、立案监督、审查起诉等方式有力推动农民工“讨薪难”问题的解决。
建立保护农民工权益长效工作机制。该院与该县法院、公安、司法、人社、劳动仲裁等部门召开联系会议4次,建立农民工讨薪信息交流共享机制,提高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形成助力农民工讨薪工作合力。该院检察长石培德与该县法院院长会签了《关于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以检察支持起诉为核心的保障弱势群体权益体系。《意见》主要明确了支持起诉的原则、对象、方式及撤回支持起诉的条件等四个方面的内容,为农民工请求给付劳动报酬案件依法提供相应帮助,共同构筑农民工权益保障防线,为规范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提供依据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