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个企业体检系统不错!我们在签合同方面的确存在这些风险,看来回去要好好整改了!”近日,一家上市公司老总带领企业职工来江苏省溧阳市检察院驻中关村检察室参观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中心时赞不绝口。
2016年以来,溧阳市检察院立足生态环境和企业发展两大职能,打造专业化标准化特色化检察室,即天目湖检察室和中关村检察室,与全院检察工作形成“一体两翼”齐头并进、高质量发展局面。
“派驻检察室处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最前沿,这就要求我们检察室的定位更精准、更专业、更具特色,只要我们敢于担当作为,检察室为大局、为民生服务的舞台就会很广阔,也一定能助推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溧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晓松说。
2017年,溧阳市检察院在中关村检察室打造了占地近700平方米的全国首家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中心,构建“5+模式”打造企业体检样本工程,开设8套题目,为企业法人“量身体检,预防风险”,提供“线上体检”服务,最终以体检报告的形式和量化的分数体现出该企业具体刑事风险状况。自去年12月运行以来,已有30批次1000多名企业家及企业员工参观学习。
据悉,该院中关村检察室围绕“惩治犯罪、服务企业、风险防范、保障大局、联系群众”五项重点工作,主动作为,全力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建立了集约办案、绿色通道、工作联动、检企对接、教育宣传等涉企案件办理的五大机制。同时结合司法办案,积极开展“一案一调解、一案一说理、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回访、一案一通报”的“六个一”跟踪回访工作机制。
2016年以来,中关村检察室共办理各类涉企刑事案件81件98人,涉案金额达8000余万元;向企业发出检察建议书30余份,帮助和引导企业建立健全风险源排查防控、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先后对4家规模企业开展刑事风险评估,指出了企业在印章管理、财务支付、物资流转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
“在检察室工作不一样,需要接地气,业务能力更强,更有耐心,更熟悉基层群众工作!”天目湖检察室主任刘莎对多年的检察室工作感慨颇多。天目湖检察室围绕地方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创新创优项目予以精品化推进,全面实施“检察蓝护航生态绿”工程,积极整合“打击犯罪、督促行政、生态修复、公益诉讼、环保宣传”五项职能,形成“五能合一”保护生态环境常态化机制,着力打造“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法理”生态检察模式,先后被评为常州市检察机关保障民生十佳案例二等奖、常州市委政法委政法工作创新创优三等奖。
2016年以来,监察室与当地镇政府共同建成百余亩的溧阳市生态修复基地,完善诉前生态恢复相关工作实施细则,累计开展了树苗补种、鱼苗补养等诉前生态恢复工作10余次,同时在天目湖检察室内建成了溧阳市水资源保护展厅以及全省首个生态环境警示教育基地,真正促成了“合众力”“长效化”的生态保护格局。(江苏法制报 赵俊峰 刘璐璐 郎建强)
睢宁精准助力乡村振兴
5月12日下午,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沈淬带领院党组成员一行来到该县姚集镇高党村,开展“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地调研活动。
2017年12月,睢宁县委通过了《关于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2018年1月,睢宁县检察院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院党组决定把“如何把《实施意见》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发挥检察职能、体现检察担当”作为党组中心组研究议题,带着这个问题,院党组决定到姚集镇高党村以实地调研的方式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
沈淬一行来到高党村北侧的黄河故道,对当地水资源保护现状进行实地考察,详细了解了房湾湿地、黄河故道水污染防治及开发保护等相关情况。
近年来,睢宁县检察院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不断强化对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因地制宜探索出一条具有睢宁特色的公益诉讼之路。鉴于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问题极有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院结合地域特点和办案实际,成立了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组,探索出基层院“三大公诉”一体化办理机制,由熟悉公诉业务的民行员额检察官办理公益领域的刑事犯罪,在精准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在办案中发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及时提起公益诉讼。同时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公益诉讼领导小组,为保护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
在高党村,沈淬了解到该村在发展进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认真听取了镇、村领导、村民们对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该院立足检察职能和工作实际,主动服务和融入乡村振兴建设进程,今年出台的《实施意见》,为下一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乡村睢宁样板打下了良好基础。
近日,该院派驻高党村检察工作室挂牌成立,打通了该院强化法律监督、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这是该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又一举措。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不少农村非公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经常会面临很多法律困惑,在保护知识产权、签订合同等方面急需专业的法律服务。该院派驻检察工作室通过定期调查走访,了解到企业的需求,及时送法上门、赠送法律书籍,有针对性地提供司法服务。同时进一步严厉打击破坏涉及农村非公企业发展环境的各类刑事犯罪,为企业发展铸造一道坚固的司法保护屏障。
作为村民“家门口的检察院”,派驻检察工作室在充分发挥化解社会矛盾、监督基层执法司法活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职能作用的同时,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检察官深入农户和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开设法制讲堂、发放检察工作宣传册,不断提高村民学法、用法、守法意识。(江苏法制报 刘培基 万畅)
丹徒公益调查保护长江流域
在生态环境部5月12日挂牌督办的25个比较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中,有一起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高资港老船山矿码头段的污染问题,引起了丹徒区检察院的注意。
得到线索后,该院立即启动了公益调查程序,并建议环保部门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过与区环保水利部门沟通及现场查看后发现,位于镇江市丹徒区长江路高资港老船山矿码头段长江南堤迎水坡背面的倾斜物共约300余吨,同时部分固体废物倾倒至坡下长有芦苇水坑塘内,固体废物边缘水体呈深褐色。经有关部门对涉案固体废物取样鉴定,涉案固体废物并非危险废物,而是用于道路施工做基础的粉煤灰、石灰拌成的二灰原料堆场。依据该院联合十一家区级机关(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意见》的相关规定,该院协同环保水利等部门对该废物堆进行了整治,仅用三天时间便将固体废物全部清理完毕。
据悉,自今年1月以来,该院共就长江流域固体废物倾倒案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立案受理4起,截至目前已处理固体废物1000余吨,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有效监督,切实保护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也让一江清水浩荡东流。(江苏法制报 齐献利 封云)
海州服务企业护航高质发展
为进一步落实全市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服务企业工作要求,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有效服务高质量发展,近日,江苏省连云港海州区检察院6位领导班子成员至对接企业走访交流,主动上门为企业服务,接受企业监督。
在走访中,该院领导向企业负责人充分介绍了市、区两级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推动产权司法保护、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和成效。表达了该院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意愿,特别是涉及安全稳定、法律等方面的问题,将不遗余力地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积极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等检察服务,为企业做大做强保驾护航。
“你们的到来,我们热烈欢迎,希望你们能够针对我们的需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开展专题讲座、法治宣传和阳光监督,切实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为我们经营发展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农发集团总经理邵泽勇对严中副检察长说。“检察机关必将全力以赴。”严中表态。双方就企业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严中还就如何建立定点联系常态机制、完善服务举措向企业征询了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海州检察院将针对前期的“把脉问诊”来“下单定药”,不断加强检企合作、服务企业发展。(江苏法制报 张愚)
泗阳服务高质量发展获县委肯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六个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及宿迁市委“推动六个高质量发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活动部署,5月9日,江苏省泗阳县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服务保障全县“六个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泗阳县委书记徐勤忠于5月14日作出批示:“在全县上下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刻,县检察院出台此《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自觉履行职能、服务发展的全局意识和工作主动性,对此予以充分肯定。望县检察院进一步提高工作站位,提升专业能力,务求工作实效,为泗阳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自上级部署开展“推动六个高质量发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活动以来,该院迅速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召开各类学习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谋划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举措,努力在全县“六个高质量发展”中体现检察担当、贡献检察力量。(江苏法制报 李乐乐)
镇江开发区“双固双流”引领“尊知”
今年以来,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宣传引领上逐步形成了“双固双流”模式,使更多的企业和群众更加支持保护智力成果。
“双固”即设立固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展示中心”,中心分为实体版、网络虚拟版,吸引尽可能多的企业和群众随时、随地,组团或单独参观中心,掌握防范侵权的方法;开设固定的“听庭课堂”,定期选择有影响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并在电视台现场直播,以真实案件警示社会。
“双流”,则是办好流动的“专利门诊”,协同大学教授、律师、专利代理人巡回辖区企业,帮助探查企业专利管理、申报等环节存在的误区;组建流动的“圌山清风”宣传队,协助重点企业对技术研发、管理人员开展发明、实用新型的技术保护、精密管理培训,受到众多企业的喜爱。(江苏法制报 丁智)
仪征检察接地气 服务“非公经济”
“依法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不搞花架子、不走过场,将工作落到实处。”近日,江苏省仪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倪华走访了四家“非公”企业,通过案件实例对“非公”企业经营决策的制定、企业规模的适度控制、企业融资等方面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和防范措施,获企业负责人点赞。
今年以来,该院结合工作实际,依托三大乡镇“检察为民服务站”,充分借助“大学生村官、检察官”服务平台举办送法上门服务企业活动6批次;定期回访,发放《案件回访反馈表》17份,调查了解检察人员有无不规范办案、不廉洁执法或干扰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加强督促检查;精心编撰《阳光检务》,将全市“非公”企业纳入寄送范围,及时公布涉及“非公”企业的相关案例,共发送100余份。
同时,有效发挥“两微一端”、检察为民服务中心、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等诉求渠道的作用,结合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举报宣传周等活动,积极宣传涉企方面的法律法规,为“非公”企业寻求法律咨询、司法救济等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李星 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