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团伙出资发放高利贷,并采用胁迫等非法手段向借款人索要钱财,涉及金额共计人民币10多万元。9月5日,犯罪嫌疑人耿某等三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江苏省港闸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5年7月,家住港闸区的卢大爷家中突然出现变故急需用钱,正好不久前手机上曾收到过推销放贷的短信,他便通过信息里的电话号码联系上了对方。当天,卢大爷按照约定一人来到了港闸区某商场的地下停车库,在上了前来放贷的耿某等三人的汽车后,向对方提出了借款1万元的请求。谁知,耿某竟临时提出要从中收取20%的利息,即只借出8千元,但实际还款金额仍为1万元,且还款期限仅为半个月。面对高额利息,卢大爷打了退堂鼓,想离开时却发现汽车已上了锁,并被耿某等人索要补偿高额车马费。在僵持近一小时后,卢大爷还是在胁迫下签下了另加上“到期还款保证金”5千元一共1万5千元的借条,并被迫附上了详细的个人信息。
在之后的半个月中,卢大爷又在三人要强行将他带往外地打工还债的威胁下,重新写下了5万元的借条,并被限令在短短三天之内还清。在这几天内,耿某等人还变本加厉,前往卢大爷家中骚扰,被逼得走投无路的卢大爷只好四处向亲戚朋友借款赶紧把钱还上。
最终,经其他受害者报案,耿某等三人于2018年7月被公安机关全部抓获归案。经侦查查明,近三年来,此高利贷小团伙在港闸区多次非法放贷,并对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03000元。
【检察官说法】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为了确保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一定要远离高利贷,如需借贷,请通过银行等合法正规机构进行。另外,当自身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要立即报警,积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