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袈裟已准备好了,你这两天就过来吧。”装饰一新的办公室里,王玉刚对着电话那头的费宝林说着。2016年11月,王玉刚在江苏省徐州市某商业大厦成立了一家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虽说是旅游公司,他们却不做旅游业务,那么他们以什么为生呢?
修建寺庙拉投资,旅游公司藏猫腻
2016年3月,当时的王玉刚在江苏某市龙王庙里工作,偶然间认识了一个前来上香的杨林,熟识之后,杨林得知王玉刚当时正协助龙王庙的建设项目筹集资金,手中有该项目的相关资料,就提出可以利用这个项目集资,骗取他人钱财的想法。二人一拍即合,因寺庙属于旅游项目,经过商量,决定在徐州成立一家旅游公司,以投资旅游项目的名义、许以高息进行集资。
很快,他们就组成了一支有模有样的团队,王玉林任公司总监,负责公司的全面事务,其好友顾向前担任总经理,负责日常管理,杨林带领一个10人团队负责宣传和销售。王玉林深知集资诈骗是违法行为,为逃避日后的查处,他便找来陈盛华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所获得钱财按照约定的比例分红。
他们把犯罪的目光锁定在老年人群体,因为老年人容易轻信他人,且看重生死,投资寺庙地宫建设也算是一种功德。在经过各种策划宣传,很容易取得老人的信任。杨林带领的团队使劲浑身解数进行宣传,如广发宣传册、派送米面油等礼品,很多老人本已禁不住年息15-24%的高息以及投资寺庙地宫的诱惑,在看到高档正规的办公场地后,纷纷表露投资意向。
请“法师”坐镇,让老年人吃“定心丸”
为加大宣传力度,打消老人的最后一丝疑虑,王玉刚决定使出“杀手锏”——请龙王庙的“法师”来坐镇宣传。王玉刚找到此前在龙王庙打杂工的费宝林,向他提出包吃包住、按月开工资的条件,让他来徐州的公司里坐镇,每天只需要穿着僧服坐在办公室里即可。“有投资者来了,我就和他们交流龙王庙项目的事,向他们说明建庙筹款是积德行善。其中有不少客户,听我介绍了龙王庙项目的情况后,感觉可信,才决定投钱的。”费宝林在审讯中交代。有时候,公司还会搞场外宣传活动,顾向前为费宝林在网上购买了一套袈裟,费宝林身披袈裟,自号“智明”大师,为投资人现场讲解龙王庙的发展前景,念念“投资经”,鼓动老人进行投资。至于真经,则只会一句“阿弥陀佛”而已。
俗话说“眼见为实”,为扩大集资规模,王玉刚决定带领这些老年人到某市龙王庙实地参观,以提升投资人的投资信心。但是,该龙王庙因为资金原因早已停工,于是他便雇来二三十名临时工人,假装施工,同时打出“热烈欢迎徐州某旅游考察团光临指导”字样的横幅,2017年2月,王玉刚等人带领六七十名投资人到龙王庙参观考察,见到此情此景,持有怀疑态度的老人终于吃下了定心丸。
四个月内诈骗140万,耄耋老人前来报案
在多番攻势下,最终有70多位老人掏出了自己的养老钱,于是,王玉刚、顾向前等人在四个月的时间内顺利集资140余万,并按照“钱不过夜”的约定,当日将骗来的钱款瓜分。2017年3月中旬,由于先行投资款已经到期,但是这批钱款早就被瓜分了,自然无法向投资者还本付息。眼看事情暴露,诈骗团伙便纷纷跑路,就这样,70余位老人钱财尽失,遂蹒跚到公安机关报案。在这群报案人员中,绝大多数已过花甲之年,最长者竟已达86岁高龄。
2018年5月,云龙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对顾向前、费宝林、陈盛华提起公诉,而王玉刚、杨林也被另案处理。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说法】
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以宗教为幌子,瞄上老年人的养老金,动了老年人的钱袋子,行为极其恶劣,且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