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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足少年拒绝接受考察教育 泗阳检察官:法律权威不容挑衅,宽容但不纵容
2018-09-21 17:38: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近期,一姓张的小伙儿因涉嫌聚众斗殴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江苏省泗阳县检察干警见这未成年小伙儿犯罪情节较轻,又有悔罪表现,家里人和所在居委会都表示愿意加强监管帮教,遂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然而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作出后,张某某一改之前的“悔过”之态,十二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张某某只有前两个月前来检察院接受考察。检察干警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督促张某某接受教育,但其先后以感冒挂水、手机欠费、手机丢失、女朋友怀孕等借口拒绝接受考察教育甚至失联。后经两次传唤仍不到案,联系其家人均表示无法联系上张某某。

  检察干警告知张某某其若一直不到案将撤销其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其进行逮捕。张某某扬言道:“抓就抓呗。”

  2018年7月25日,泗阳县检察院撤销张某某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对其决定逮捕。由于张某某一直不到案,公安机关发起网上追逃。2018年8月28日,张某某被成功抓获归案。

  【检察官说法】 

  “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一直是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秉持的原则,法律是宽容的,给予每一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但宽容并不等于纵容,法律的权威不容挑衅!放纵自我、不珍惜机会的人,终究会付出代价。 

   

 

  

  编辑:徐敏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