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8日在扬州市广陵区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锦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二○一三年检察工作情况
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全市领先,全省争先”的奋斗目标,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各项检察业务取得新的进步,为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紧紧围绕反腐斗争形势,全力营造清廉政务环境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突出查办窝案串案。按照高检院集中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工作的部署,坚持“系统查、查系统”的侦查工作思路,探索开展以“专项行动”为模式的职务犯罪侦查机制,先后查办涉及征地拆迁、医疗卫生、房产管理等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5件17人。在征地拆迁领域查办的原汤汪乡副乡长费××受贿等窝案、原邗江区财政局卢××贪污等案件,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打击保护并重。高度重视案件初查工作,积极完善侦查信息平台,做到“先查事后查人、先找证据后找人”。慎用强制措施,严格控制监视居住,进一步完善自侦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不断加强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强化对办案区的看管、审讯等重点环节的监管,消除办案安全隐患,确保文明执法、规范办案,切实杜绝冤假错案发生。在规范办案的基础上,重视办案效率的提升,不断完善自侦案件侦捕诉衔接机制,通过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强化对办案流程的管理等方法,促进案件快结、快诉、快判。
构建侦防一体机制。围绕部分非公企业行贿犯罪突出问题,创新开展“产业链预防”工作,选取酒店用品产业较为集中的杭集作为试点,通过构建预防工作站、选派预防顾问、打造示范点等方式,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全市酒店日用品协会的日常工作,联合区工商分局、地税局、安监局等11家单位,签定预防工作协议,共同探索非公企业预防职务犯罪的新形式。去年共开展预防调查6次,形成调查报告6份;开展警示教育29次,受教育群众3000余人次;为企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2800余份;围绕案件查办,完成犯罪分析报告10份,发出预防检察建议7份,采纳率达100%。
二、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狠抓执法办案,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平安法治广陵建设。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348件488人、批准逮捕272件37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635件899人、依法提起公诉617件881人。其中办理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30件44人,办理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247件 321人。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危害大的重特大案件,如全市首例自制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案,公安部挂牌督办、涉案金额达7亿余元的杨××非法买卖外汇案、涉及全国140多个城市,涉案金额达800余万元的北京“阳光一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大案,受到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新华日报》等多家媒体高度关注。
不断强化诉讼监督。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和要求,坚持监督力度与效果并重,突出个案监督和类案预防。在刑事诉讼监督方面,共监督立案4件10人,监督撤案14件21人,纠正漏捕5件6人,纠正漏诉13件15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7份,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 份,有效防止了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在民事行政监督方面,共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对扬州市路救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公益调查和专题分析,促使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等单位会签了《关于做好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追偿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方面,对缓刑292人、假释53人、暂予监外执行9人、管制1人、剥夺政治权利14人,总计369人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了社区矫正监督,无一脱管漏管。
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坚持惩罚与教育兼顾、打击与保护并重,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初犯、偶犯、过失犯等犯罪情节轻微的人员,依法从宽处理,全年不批准逮捕81件 120人,其中以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无社会危害性不批准逮捕39件56人;对主观恶性不大、能够认罪悔过的犯罪嫌疑人,积极促使当事人达成谅解协议,作相对不起诉5件9 人。对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案件,注重采用检调对接机制,化解矛盾纠纷58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三、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倾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自觉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服务经济建设促进发展。紧密围绕服务区委“特色发展、融合发展战略”建设目标,出台《关于进一步服务全区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服务全区拆迁征地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重大工程项目落地、投产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秉持“服务古城保护,建设美好扬州”理念,将扬州古城保护公益调查作为工作创新项目,先后走访了市古城保护管理办公室、市文物局、市文化局和市古城保护研究所等相关单位,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为古城保护和世界名城建设献计献策。
维护社会和谐优化环境。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作为重要任务,积极推进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办理省院交办案件2件、市院交办案件2件,妥善处置集体访、告急访3件,化解信访积案1件,救助刑事被害人7件。按照《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实施办法》,严格对每一起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尤其是对于涉企案件、民生案件,聚众犯罪案件,按风险级别制定处置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矛盾,平息事态。继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上访零记录。
强化检察职能保障民生。结合区情、社情、民情,深入贯彻保民生、促发展的要求,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延伸检察工作触角,率先在全市实现乡镇检察工作站全覆盖。定期开展“检察官进社区”、“三走访”、“送法下乡”等活动10余次。围绕影响社会发展和企业安全的苗头性问题开展专题调查分析,积极研判发案特点,先后报送了《江苏油田内外勾结盗窃原油》、《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犯罪多发》等十余篇研判报告,为有关单位提出了及时有效的防范建议和整改措施。
四、紧紧围绕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干警整体素质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为方向,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以大练兵促进素质提升。精心制定全年教育培训与岗位练兵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分条线组织实施。选派多名干警赴浙江大学等高等院校进修培训,举办检察信息工作交流会,邀请专家对检察信息写作进行专题辅导。利用本院《国风》法学社开展各类主题研讨、疑难案件分析、一对一论辩赛等活动,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全年获市级以上各类表彰奖励20余项。在第四届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办案能手评选活动中,我院干警被评为全市唯一一个“优秀侦查监督办案能手”。在全市政法系统公文写作竞赛活动中,代表区政法系统参加比赛获团体一等奖。
以重实绩引领先进导向。进一步加大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力度,出台了《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意见》、《创新创优工作方案》,强化对各类创新创优项目和优秀成果的目标管理和科研保障,充分发挥三项文字工作在优化工作质态、扩大广陵影响、提升干警精气神方面的作用,鼓励干警在出精品、创特色上下功夫、求实效。去年以来,全院共发表各类宣传、信息、调研 200余篇,其中,《检察日报》12篇,国家级140余篇,省院和省委政法委简报6篇。
以改作风塑造良好形象。以打造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为契机,制作了《和谐检察拂新风》电视专题片、出版了《国风》廉政专刊,目前已通过了市、区纪委的考核验收。认真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评议案件,认真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的各项迎检工作,并向常委会作出了专题汇报,协助市院选聘新一届人民监督员5名,通过强化外部监督,促使干警规范执法、文明办案。
以强科技提高保障能力。根据修改后《刑诉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加大技术装备投入,为业务部门每个办案小组、特殊岗位干警均配备专用笔记本电脑、小型打印机等便携式设备,较好解决了外调、提审等情形下的笔录制作和文书打印等问题。设置了律师接待室、阅卷室,配备了专用设备,实现所有案件材料电子录入,全年共建立电子卷宗670余册,为律师阅卷、卷宗复制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发展,在不断创新中提升,在争先创优中前进。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及列席会议的同志,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各方面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建设和主动服务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干警整体素质和执法理念以及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对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监督力度还不够,监督效果还不理想;三是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还比较低,高层次人才相对缺乏,案多人少等问题仍比较突出。对此,我们将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〇一四年检察工作思路
2014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和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创先、创新、创优主题,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争创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在优化工作质态上下功夫,在打造特色亮点上出成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有新作为。立足检察职能,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在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下功夫、见成效。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一方面要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严重危害市场秩序和侵害企业生产经营犯罪,另一方面又要依法妥善处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有机结合,提升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效果。
践行为民宗旨,惩防职务犯罪有新突破。抓住党委和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排查线索,确定办案重点,明确主攻方向,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突出打击工程项目、民生保障、教育卫生等领域贪渎犯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积极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通过开展类案分析、专项预防,剖析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提升办案质效,维护公平正义有新举措。牢固树立办案质量是检察工作生命线的理念,认真对接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强化人权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探索贯彻执行的新举措和新方法。严格办案流程和办案工作区管理,把执法办案纪律和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到执法办案每一个环节。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和科学的绩效观,侧重类案的预防监督和工作中潜在问题的分析研判,通过研判解决问题,推动执法规范。
夯实发展根基,检察队伍建设有新形象。结合即将开始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宗旨教育,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将执法为民理念贯彻办案始终。不断完善人才培养和选拨任用机制,通过开展岗位练兵、专题培训等活动,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通过开展挂职锻炼、竞争上岗等形式,积极为干警搭建发展与进步平台,努力树立公正廉洁和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万象已随新运转,百花争向好春开。2014年,我们将以改革创新的勇气不断加强和完善检察工作,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广陵“特色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