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华长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经由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华长芹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巷检行 | 是“捡”还是“偷”?男子拒不认罪终现形……
护城·河 | 寻访古镇 摸排线索
巷检行 | 【央视】“搬运”数万部影视剧,真“刑”!
巷检行 | 【央视】花钱找关系上“名校”?不可取!
扬州广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