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权威发布】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办理的谈洪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判决
2019-06-24 16:43:00  来源: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

  日前,由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谈洪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经由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谈洪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编辑:徐敏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