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护航民企(网上)警示教育展厅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扬州市护航民企(网上)警示教育展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http://yzgl.jsjc.gov.cn/”获取相关信息,并于2021年4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MCCGDLC-20210416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护航民企(网上)警示教育展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9.8万元
最高限价:29.8万元
采购需求:详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60天,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名与获取采购文件(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竞争性磋商文件集中领取时间:2021年4月22日,下午2:00-5:00。
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地点:江苏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鸿扬路20号文汇工业园A区9号楼4楼),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视为未报名。
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1年 4月26 日11: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同时需与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和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谈判,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电子邮箱:3447631852@qq.com,联系电话:15396780252)。
报名联系人:刘工15396780252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1年4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4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陵区运河西路215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4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陵区运河西路215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本次磋商 收取 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江苏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百合园支行
账 号:32050174433609666666
特别提醒: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本票、电汇或现金,投标时提交保证金汇票、本票原件、电汇凭证或现金(密封完好)。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下午14:30之前。(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http://yzgl.jsjc.gov.cn/”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运河西路21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明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鸿扬路20号文汇工业园A区9号楼4楼
联系方式:15396780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5396780252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