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检察职能配置,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根据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安排,经市委编办批准,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经过内设机构改革,目前共有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点击相应内设机构查看对应职能介绍)
“说法三人行”特辑|广陵区检察院内设机构职能简介
2019-06-24 17:27:00 来源: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徐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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