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为新时代提供更多更优民事检察产品
——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题询问“两高”专项工作报告侧记
10月25日上午9时,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和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两高”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在历史上是首次。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执行难”、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问题进行专题询问,集历史首次、热点问题于一身,引发媒体聚焦。
“按照法定程序,会前已有六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报名发言询问,今天的会议先请六位委员发言。在他们询问后,其他出席、列席人员要求发言的,请举手,经主持人同意后可以发言询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主持联组审议时,首先说明了专题询问的要求。
在三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共11人提出了询问,相关部门15人次认真坦率回答了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副检察长张雪樵回答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就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提出的询问。
张苏军、高友东、李钺锋、鲜铁可、李巍、于志刚六位委员首先提问。
“长时间以来,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方面明显存在短板。检察机关如何采取有针对性举措,在民事检察上实现更好作为?”高友东委员的问题很直接。
张军回答时首先感谢全国人大常委会长期以来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他说,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汇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专门听取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情况报告,将极大促进检察机关全面、协调、充分地落实检察职能。
“高友东委员的这个问题,非常符合检察机关的工作实际,同时也把我们的短板、弱项揭示出来了。”张军说,为把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平衡、有力落实到位,检察机关准备从转观念、抓办案、重效果、强队伍等方面入手,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更高期盼。
“首先,转观念。”张军说,“重刑轻民”观念必须改变,“以人民为中心”就要体现在全面监督上。最高检提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把共同的法治事业落实到位。第二,抓办案。履行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的职责,关键是办案。离开办案,法律监督就是无源之水、空中楼阁,无法落地。要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效率。第三,重效果。要更加注重办案质量,重在对社会的引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判断。要把典型案件、倾向性的问题抓住、抓准,彰显效果。第四,强队伍。要补齐能力短板,充实民事检察人员。力量不足就要借助“外脑”,从智慧借助发力。同时,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检察队伍出现问题,一个都嫌多!
“虚假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损害司法公信,破坏社会诚信,严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检察机关如何加大监督力度,解决这个问题?”于志刚委员问。
“检察机关准备从强化线索发现、把握案件规律特点、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注重案例指导等方面入手,会同有关部门一起来治理这个绝不该有的社会现象。”张军回答。
“只要是假的,总会有蛛丝马迹。”张军说,要抽丝剥茧、通过办案总结虚假诉讼案件的特征,努力做到“魔高九尺、道高一丈”。加强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协会的协作配合。加强案例指导,提升监督能力。
“现在还有一些时间,还有哪位同志要发言询问的,请举手。”曹建明话音刚落,周敏、谭耀宗两位委员几乎同时举手。
“正义不仅应该得到实现,而且还应该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检察机关如何通过法律监督更好地实现民事诉讼‘看得见的正义’?”周敏委员问。
“看得见的正义,我理解主要是审判程序公正问题。”张雪樵说,2012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程序违法监督的职能,检察机关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程序加以规范,二是及时纠正审判违法行为,三是凝聚监督合力,加强与人大常委会、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等衔接,开展监督工作。
随后,谭耀宗委员,全国人大代表陈玮、马银萍、李勇也先后提问。
在回答专题询问后,张军表示,这次专题询问是一次政治考试、法律考试和检察机关履职的现场考试。各位委员、代表提出的问题,抓住了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的重点、关键,为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民事检察工作、深化司法改革指明了努力方向。最高检将召开党组会认真研究各位委员、代表在分组审议、联组会上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调研报告,尽快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要求,对标对表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把民事检察监督做得更实、更富有成效,努力提供更好、更优、更实在的民事检察产品。
(正义网北京10月2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