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4 条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的任务,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通过行使检察权,镇压一切叛国的、分裂国家的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维护国家的统一,维护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国家的统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巩固,是我们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基本保证,这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首要任务。
2、通过行使检察权,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积极同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和侵犯财产的犯罪进行斗争,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3、通过行使检察权,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体现着公民在国家政治、社会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维护国家利益和保障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权利,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尊重和保障人权。
4、通过行使检察权,教育公民忠于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通过开展法制宣通过揭露和惩罚犯罪,教育公民认识违法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增强公民的法制意识,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为预防和减少犯罪,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建设法治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是坚持政治建检,认真领会十九大会议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引导干警把十九大精神学全、学深、学透。严守政治纪律,恪守政治规矩,坚守政治底线,确保检察事业始终坚持正确发展方向。围绕新部署、新要求,找准检察工作着力点,增强持续发展推动力,更加自觉地把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战略融入检察工作实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始终做司法改革的支持者、法治秩序的建设者和公共利益的维护者。
二是聚焦检察主业,切实加大办案力度。坚持全面履职,努力破解难题,增强办案成效。注重检察主责主业,围绕打击犯罪保稳定、强化监督促公正、化解矛盾促和谐,推动检察业务均衡发展。适应庭审实质化改革要求,积极构建新型捕侦、诉侦关系,从源头上提高审查案件质量。积极拓展监督渠道,更加凸显检察监督属性。组织开展专项监督,着力挖掘案件线索,确保刑事抗诉、虚假诉讼监督等核心业务实现新突破。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配合衔接机制,指定专人办理监察机关移送案件,规范高效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
三是突出民生导向,全面增强服务实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目标,更加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重点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普遍关注问题,依法行使各项检察职能,用办案成效促进民生问题妥善解决。坚持问题导向和民生取向,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检察监督。不断完善诉前建议、督促履职等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责任主体积极保护公益,形成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强化社会风险研判预警,定期排查影响社会治安的风险隐患,主动向地方党委和人大反映情况,积极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
四是强化基础建设,着力夯实发展根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和司法过错责任追究,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按照上级部署并结合自身实际,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最大限度激发司法效能。坚持系统思维,不断创新举措,努力解决好办案辅助力量不足、三类人员分类管理等突出问题。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主动开展专题教育,持续推进规范司法,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全方位提升检察干警综合素能,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本单位内设15个职能部门:纪检组、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未成年人检察科、刑事执行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案件监督管理科、警务科、研究室、驻广陵新城检察室。无下属单位。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一、人员支出预算
人员支出预算按国家和、市、区有关人员支出的相关规定据实核定。在职人员按编制预算时的人数和实际人数核定;离、退休和其他人员强调编报预算时的实际人数核定;在职人员严格按照“超编按编制,空编按实有,无编制事业单位一律按不超过上年末决算人数”原则核定。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按照区财政公布的综合定额标准核定。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明细项目金额的填列,在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限额内,根据区财政公布的分项指导定额标准和位上年实际决算情况填列。
三、项目支出预算
按照《广陵区区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办法》要求,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申报,并区别项目的轻重缓急,进行合理排序。
第二部分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扬州市 广陵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3967.0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364.14 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工资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983.5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983.5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983.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4.14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工资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收入。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上年结转资金。
(二)支出预算总计1983.5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次项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1983.5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64.14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工资收入和项目支出增加。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转下年资金。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837.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8.1万元,增长(减少)21%。主要原因是工资收入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1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5万元,增长70%。主要原因是增加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35.0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2018年度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983.5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83.51万元,占100%;
政府性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万元,占0 %;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2018年度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983.5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837.97万元,占93%;
项目支出110.5万元,占5%;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35.04万元,占2 %;
结转下年资金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2018年度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67.0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4.14万元,增长22 %。主要原因是工资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2018年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1983.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4.14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工资收入和项目支出增加。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公共安全(类)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983.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354.14万元,增长(减少)22%。主要原因是工资收入和项目支出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837.9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83.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8.7万元、津贴补贴414.32万元、奖金52,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费136.5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24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26.86万元、退休费234.67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88.27万元、提租补贴91.97万元、购房补贴74.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二)公用经费35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6万元、印刷费5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1.3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8.76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26.78、差旅费79.3万元、维修(护)费5.4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2.5万元、培训费28.11万元、公务接待费5.1万元、专用材料费5万元、劳务费24.36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0.95万元、福利费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2018年度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83.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4.14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工资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837.9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83.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8.7万元、津贴补贴414.32万元、奖金52,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费136.5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24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26.86万元、退休费234.67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88.27万元、提租补贴91.97万元、购房补贴74.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二)公用经费35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6万元、印刷费5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1.3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8.76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26.78、差旅费79.3万元、维修(护)费5.4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2.5万元、培训费28.11万元、公务接待费5.1万元、专用材料费5万元、劳务费24.36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0.95万元、福利费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2018年度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54.2万元,比2017年增加7.64万元,增长2 %。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2人,公用经费增加。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0%;公务接待费支出5.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2.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数等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控制新增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2.1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用车管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5.1万元,本年数小于(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执行八项规定,反对铺张浪费。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2.5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持精简务实高效原则。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8.11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对员额检察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办案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12日
附件1-1 | |||||
表一 | |||||
2018年度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功能分类 | 支出用途 | ||
功能科目名称 | 金额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一、财政拨款 | 1,983.5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一、基本支出 | 1,837.97 | |
1. 一般公共预算 | 1,983.51 | 二、外交支出 | 二、项目支出 | 110.50 | |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 三、国防支出 |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35.04 | ||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728.97 | |||
三、其他资金 | 五、教育支出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十六、金融支出 | |||||
十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 254.54 | ||||
十九、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二十、其他支出 | |||||
当年收入小计 | 1,983.51 | 当年支出小计 | 1,983.51 | ||
上年结转资金 | 结转下年资金 | ||||
收入合计 | 1,983.51 | 支出合计 | 1,983.51 |
表二 | ||
2018年度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收入总计 | 1983.51 | |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 小计 | 1983.51 |
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 | 1983.51 | |
专项收入 | ||
政府性基金 | 小计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小计 | |
专户管理教育收费 | ||
其他非税收入 | ||
其他资金 | 小计 | |
事业收入 | ||
经营收入 | ||
其他收入 | ||
债务资金(银行贷款) | ||
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 小计 | |
其中:动用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
表三 | ||||
2018年度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结转下年资金 |
1,983.51 | 1,837.97 | 110.50 | 35.04 |
表四 | |||
2018年度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名称 | 金额 | 支出用途 | |
项目名称 | 金额 |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1,983.51 | 一、基本支出 | 1,837.97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二、项目支出 | 110.50 | |
三、单位预留机动经费 | 35.04 | ||
收入合计 | 1,983.51 | 支出合计 | 1,983.51 |
表五 | ||
2018年度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代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金 额 |
合 计 | 1983.51 | |
2040401 | 行政运行 | 1618.47 |
2040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10.5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8.27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91.97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74.3 |
表六 | ||
2018年度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金额 |
合计 | 1837.97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222.24 |
30101 | 基本工资 | 268.7 |
30102 | 津贴补贴 | 506.29 |
30103 | 奖金 | 52.52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
30107 | 绩效工资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36.56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54.63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0.73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0.24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62.57 |
30114 | 医疗费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54.2 |
30201 | 办公费 | 14.6 |
30202 | 印刷费 | 5 |
30203 | 咨询费 | |
30204 | 手续费 | |
30205 | 水费 | 1.3 |
30206 | 电费 | 6 |
30207 | 邮电费 | 8.76 |
30208 | 取暖费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26.78 |
30211 | 差旅费 | 79.3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30213 | 维修(护)费 | 5.4 |
30214 | 租赁费 | |
30215 | 会议费 | 2.5 |
30216 | 培训费 | 28.11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5.1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5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8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18 |
30226 | 劳务费 | 24.36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
30228 | 工会经费 | 10.95 |
30229 | 福利费 | 8.5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1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48.6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5.84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61.53 |
30301 | 离休费 | 26.86 |
30302 | 退休费 | 234.67 |
30303 | 退职(役)费 | |
30304 | 抚恤金 | |
30305 | 生活补助 | |
30306 | 救济费 | |
30307 | 医疗费 | |
30308 | 助学金 | |
30309 | 奖励金 | |
30310 | 生产补贴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
307 | 债务利息支出 |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702 | 向国家银行借款付息 | |
30703 | 其他国内借款付息 | |
30704 | 向外国政府借款付息 | |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12 | 对企业补助 | |
31201 | 资本金注入 | |
31203 |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 |
31204 | 费用补贴 | |
31205 | 利息补贴 | |
31599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
399 | 其他支出 | |
39906 | 赠与 |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9999 | 其他支出 |
表七 | ||
2018年度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部门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代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金 额 |
合 计 | ||
表八 | ||
2018年度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功能科目代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金 额 |
合 计 | 1983.51 | |
2040401 | 行政运行 | 1618.47 |
2040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10.5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8.27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91.97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74.3 |
表九 | ||
2018年度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基本支出 |
合计 | 1837.97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222.24 |
30101 | 基本工资 | 268.7 |
30102 | 津贴补贴 | 506.29 |
30103 | 奖金 | 52.52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
30107 | 绩效工资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36.56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54.63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0.73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0.24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62.57 |
30114 | 医疗费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54.2 |
30201 | 办公费 | 14.6 |
30202 | 印刷费 | 5 |
30203 | 咨询费 | |
30204 | 手续费 | |
30205 | 水费 | 1.3 |
30206 | 电费 | 6 |
30207 | 邮电费 | 8.76 |
30208 | 取暖费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26.78 |
30211 | 差旅费 | 79.3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30213 | 维修(护)费 | 5.4 |
30214 | 租赁费 | |
30215 | 会议费 | 2.5 |
30216 | 培训费 | 28.11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5.1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5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8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18 |
30226 | 劳务费 | 24.36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
30228 | 工会经费 | 10.95 |
30229 | 福利费 | 8.5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1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48.6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5.84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61.53 |
30301 | 离休费 | 26.86 |
30302 | 退休费 | 234.67 |
30303 | 退职(役)费 | |
30304 | 抚恤金 | |
30305 | 生活补助 | |
30306 | 救济费 | |
30307 | 医疗费 | |
30308 | 助学金 | |
30309 | 奖励金 | |
30310 | 生产补贴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
307 | 债务利息支出 |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702 | 向国家银行借款付息 | |
30703 | 其他国内借款付息 | |
30704 | 向外国政府借款付息 | |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12 | 对企业补助 | |
31201 | 资本金注入 | |
31203 |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 |
31204 | 费用补贴 | |
31205 | 利息补贴 | |
31599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
399 | 其他支出 | |
39906 | 赠与 |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9999 | 其他支出 |
表十 | ||
2018年度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
合计 | 354.2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89.24 |
30201 | 办公费 | 14.6 |
30202 | 印刷费 | 5 |
30203 | 咨询费 | |
30204 | 手续费 | |
30205 | 水费 | 1.3 |
30206 | 电费 | 6 |
30207 | 邮电费 | 8.76 |
30208 | 取暖费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26.78 |
30211 | 差旅费 | 79.3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30213 | 维修(护)费 | 5.4 |
30214 | 租赁费 | |
30215 | 会议费 | 2.5 |
30216 | 培训费 | 28.11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5.1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5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38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18 |
30226 | 劳务费 | 24.36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
30228 | 工会经费 | 10.95 |
30229 | 福利费 | 8.5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2.1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48.6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5.84 |
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表九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基本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
表十一 | |||||||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会议费 | 培训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47.81 | 0 | 12.1 | 0 | 12.1 | 5.1 | 2.5 | 28.11 |
表十二 | |||||
2018年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采购品目大类 | 专项名称 | 经济科目 | 采购物品名称 | 采购组织形式 | 总计 |
合计 | |||||
一、货物A | |||||
专网及平台建设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路由器、网关 | 部门集中采购 | 20 | |
二、工程B | |||||
三、服务C | |||||
注:1.采购组织形式为: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 |||||
2.采购品目名称根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规定品目名称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