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扬州市广陵区曲江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助理兼中小企业服务站站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卜延海涉嫌受贿犯罪案提起公诉。
被告人卜延海涉嫌受贿案由扬州市广陵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2018年7月27日移送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广陵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卜延海利用曾担任扬州市广陵区曲江街道城建城管办公室主任兼环保(拆迁)助理的职务便利,在征地拆迁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