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检察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有关规定,经过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经研究决定,拟聘用以下两名同志为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薛震霆、朱晨
公示期:2018年9月6日—9月14日
如对上述人员录用有问题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反映,联系电话:0514-87258148。
根据《江苏省检察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有关规定,经过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经研究决定,拟聘用以下两名同志为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薛震霆、朱晨
公示期:2018年9月6日—9月14日
如对上述人员录用有问题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反映,联系电话:0514-87258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