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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区检察院办理的付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获评2018年度江苏省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2019-03-15 15:43:00  来源: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广陵区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全员审查、动态审查,有效提升了案件审查质效。近日,该院办理的付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获评2018年度江苏省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2018年5月,经审查发现,在押人员付某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和开设赌场罪被羁押,案件经过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退回补充侦查两次,2017年7月24日起诉至法院,区法院审理后迟迟未作出判决,付某某被羁押已近一年七个月。经初步调查,承办人认为继续羁押可能出现刑期倒挂问题。因羁押期限是否超过刑事处罚刑期难以准确判断,为保证办案效果,承办人立案前先行对案件线索进行全面调查,以审查被告人量刑情节为重点,通过阅卷、听取公诉意见等方式,对被告人犯罪事实及证据进行全面了解,同时积极与法院沟通,对被告人量刑情节进行商讨,争取达成共识。

  经审查,被告人付某某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广陵区检察院于2018年5月10日立案审查,并向区法院发出对被告人付某某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书。区法院于当日即采纳建议,将被告人付某某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

  该案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避免刑期倒挂的不良后果,充分展示了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中的专业化程度,有效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较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徐敏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