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刘新华)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检察院制定出台了《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办法》。《办法》规定,检察机关在履行行政公益诉讼职责过程中,由检察机关组织,在听证监督员、被建议行政机关代表、被侵害人代表、知情群众代表、法院等相关人员参与下,依据检察建议内容、行政机关回复、行政机关现场意见及履职证据、专家意见等资料信息,对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职,公开听取评议意见。听证监督员一般聘请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行业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联络员担任,特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可以邀请上级业务部门领导参加,必要时也可邀请法院派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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