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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海走私“低价油”被骗330万 3人被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2019-07-18 18:00:00  来源:江苏省检察院

  从海上走私燃油,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但有人仍铤而走险,结果不但没钻到空子,反被骗子骗去300余万元,“竹篮打水一场空”。2019年6月28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对孙成伟、林时格、林时成等3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2018年12月底,家住无锡滨湖的生意人朱某接到了一个神秘陌生人的电话,对方自称“张总”,是朱某朋友介绍来的,有门路可帮忙低价购买燃油。朱某一听有赚头,约好和他进行面谈。

  见面后,“张总”称自己经营船队,有4条船,从800吨到1000吨不等,平时专替人从公海联系、运输走私燃油。最近,有一批走私燃油即将到货,可以优惠价格给朱某运一船燃料油,并保证一船损耗可控制在15吨以内,超出部分用运费来抵。朱某觉得靠谱,双方便当场互加微信。

  朱某思前想后,觉得此事虽属走私,来路不正,但损耗小,费用低,机不可失。只是手头钱不够,便联系朋友周某,商量一起合作共同承担货款。周某一口答应。

  2018年12月31日,朱某得到消息,油船即将到达,且能以低于当天市场价的价格拿到,定金300余万元。第二天一大早,周某便派一名可靠朋友作为押船人,由朱某按照对方发来的微信定位地址,开车亲自送到浙江舟山码头,搭乘“张总”提供的运油船来到公海,现场监督燃油运输上船过程,防止损耗。对方派船东在码头接走押船人,朱某便回到无锡,等待消息。

  2019年1月2日下午,朱某接到“张总”电话说运输船通知装货,需备好钱款当面交易。当天下午,朱某、周某忙按约定赶到无锡滨湖某饭店,准备与“张总”见面洽谈付款运油事宜。

  没多久,“张总”一人独自来到。为壮声势,也以防万一,朱某、周某当晚叫上朋友,与“张总”共7人一起吃了晚饭。饭后,在酒店房间一番讨价还价后,双方商定,以330万元的价格购买880吨燃油。此时,“张总”声称,公海上的油轮现场已准备好,可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朱某、周某经联系己方押船人确认属实后,便将330万元打到对方银行卡上。

  打款完毕,“张总”边打手机边走出了房间,因用了方言,朱某等人听不懂,以为是谈运油的事情,便没在意。十几分钟后,朱某等人有些不耐烦,打电话催促“张总”,对方说刚刚下楼买烟,很快回来。又等了几分钟,朱某实在不放心,刚刚付了巨款,却在收货的节骨眼上迟迟得不到答复,此时联系对方却发现已关机。朱某还不死心,打开“张总”留在房内的黑色双肩包,发现里面只有一条绿色浴巾。朱某等人慌了神,此时再联系押船人,对方表示,自己押运的船只并未装到油,朱某等人立刻报警。

  不久,嫌疑人孙成伟、林时格在浙江老家被抓获,林时成也相继落网。原来,这伙人早就预谋诈骗,联系买主后,借从公海运输走私油名义骗取货款,接着将燃油私吞销赃。商量好后,几人分工合作,先由孙成伟假扮“张总”,林时格提供了有购买需求的朱某联系方式,以低价、低损耗为诱饵引其上钩,林时成负责接送孙成伟行骗。运油当天,孙成伟等人同时派两艘船出海,一艘由朱某、周某安排押船人,另一艘船由同伙谢某(在逃)押运,也等在公海运油处,待到打款到账,便冒充付款人,以事先约好的暗号,将朱某等购得的燃油偷梁换柱,用船运走予以销赃。

  检察官提醒,燃油交易应在正规场所进行,不要轻信他人。任何走私行为均属违法,切勿以身试法,而骗子也正是抓住人们不敢声张的心理,肆意妄为。

  编辑:徐敏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