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权威发布】扬州广陵检方提起公诉的芮红波、黄敏、刁文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获有罪判决
2018-06-28 17:08:00  来源:扬州检察

 

近日,扬州市广陵区法院对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芮红波、黄敏、刁文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芮红波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被告人黄敏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被告人刁文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责令被告人芮红波、黄敏退赔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人民币二百四十三万五千二百元。责令被告人刁文永退赔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人民币二十一万九千八百元,分别发还集资参与人,已退出的人民币十三万五千元,分别发还集资参与人。

  编辑:徐敏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