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是发展变化的,没有一成不变的问题。“四风”纠了多年,作风纪律抓了多年。但“四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作风纪律不严不实也普遍存在。对解决存在的问题,河北省康保县检察院转变理念,改变方式,切实解决怎么做的问题,实现问题解决的精准化。
一、在思想认识方面下功夫,解决愿意做的问题
思想的麻痹和懈怠是付诸行动的一大障碍。如果我们在内心深处认为纠四风和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没必要或与己无关,四风已经纠完了,作风纪律已经整好了,对活动的开展就会产生排斥心里,对存在的问题就会熟视无睹,就认不清“看似新表现,实则老问题”这个要害,就会导致行为上的随波逐流,四风反弹,作风纪律反复就无法避免。为此,院党组成员、党组一把手亲自动员部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切中要害的方案,收集方方面面的反面典型,以案为戒,使每位干警认识到自己在工作、学习、生活中一不小心就会成为“四风”某些方面的表现者和践踏作风纪律的实践者,从而在内心深处认识到活动是与己有关的,自己是存在潜在危险的,开展活动有其现实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在制度建设方面下功夫,解决不能做的问题
制度建设永远在路上,凡事都要先制定制度、完善制度和健全制度并及时修订制度,这是做好每件事的前提也是把每件事做好的保障。为此,康保县检察院一是对粗的制度进行细化。对存在疏漏的制度进行填补,对太原则的制度制定实施细则,防止干警有机可乘,钻空子。二是对空的制度进行实化。对不好操作,实用性不强的制度进行精化,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指导性,防止制度流于形式。三是对旧的制度进行新化。对已不符合实际,过了时的制度,该修改的修改,给完善的完善,给废止的废止,防止干警遵守制度无所适从,落实制度前后不一现象的发生。通过对制度的细化、实化、新化有效地增强了制度的可执行度,为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防止超越底线,触碰红线明确了界限,划定了范围,不能做的问题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
三、在关键少数方面下功夫,解决带头做的问题
关键少数要发挥关键作用,在检察机关班子成员的一言一行都是风向标。只有班子成员以身作则,才能以上率下,形成时时守纪律、事事讲规矩、人人争先进的氛围;只有抓住班子成员少数这个关键,才能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在工作中的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才能发挥站在前排带动一片的榜样作用。为此,我们重点查找在四风和作风纪律方面是否存在“灯下黑”的问题,落实要求时“手电筒照别人不照自己”,抓整改时以下面整改代替自己整改。要求全体班子成员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带头做合格党员、合格干部、合格检察人员,从小事小节上加强自我约束,习惯在受监督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炼就过硬的作风,形成班子成员向一把手看齐,科室领导向班子成员看齐,一般人员向科室领导看齐,最后形成人人“向我看齐”的良好氛围。
四、在严格认真方面下功夫,解决持续做的问题
纠四风和抓作风纪律需要弛而不习,经常抓,抓经常。靠“运动式”,“一阵风”是起不到实效,解决不了问题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对待严格要求,院领导要挂在心上,活动小组要抓在手上,力戒有安排部署无实施落实,力戒开个会,下个文件,写个材料完事大吉。为此,康保县检察院以问题为导向,拉清单,真查真改,建档销号。特别是在发现新问题上下功夫,常观察、勤思考、善总结,了解把握每位干警每个部门的情况,精准施策,确保整个活动持续有效开展。
五、在细节小节方面下功夫,解决具体做的问题
细节决定成败,小节决定实绩。为此,康保县检察院根据中央办公厅《通知》列出“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对照梳理,着力整治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即:一是忠诚担当、履职尽职方面的问题;二是调查研究、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三是遵守纪律、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四是总结工作、反映情况方面的问题;五是司法为民、服务群众方面的问题;六是文风会风、保障管理方面的问题。并对六个方面的问题进行细化、实化。同时,重点贯彻落实市院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暨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问题整改计划清单39项所列问题。通过任务分解,明确每个科室每个人需要整改的问题、整改的措施、整改的时限,确保整改问题针对性强,操作性强。
六、在重要节点方面下功夫,解决重点做的问题
节假日由于干警自我放松,监管失控,接触的人和事也较多复杂,导致了干警违规违纪事件高发频发。为此,康保县检察院在节假日监督方面,由以往重在节前安排部署,大会上传达通知内容要求,变为节前盯值班、盯车辆、盯安全、盯人员违规,即:节前问每位带班、值班人员是否百分之百能到岗,杜绝临时有事请假换人现象的发生;节前查车辆是否全部封存,车钥匙是否全部交办公室统一保管,杜绝司机或领导公车私用;节前查科室案卷、机密文件是否归档,妥善保存,电源是否全部关闭,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节前为每位干警发一条廉洁守纪短信,敲响节前警示钟,打好节前预防针,杜绝干警违规现象的发生。
七、在执纪问责方面下功夫,解决好好做的问题
实践证明,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追责是纠正“四风”和强化作风纪律建设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为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要经常与院党组交换意见,通报问题,加强日常监督;要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有了问题要谈话诫勉,严重违纪立案查处;要始终盯住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在运用“四种形态”过程中,运早、运对、运足第一种形态。制定《康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适应“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对检察人员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违反检察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和纪律,履职状况差,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情节轻微,尚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都要运用“第一种形态”。使抓早抓小抓苗头有据可依,做到监督执纪不空挡、不漏顶,监督提醒“全覆盖”。以此形成纠“四风”、强作风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对解决存在的“四风”、作风问题人人有压力,人人在努力,人人时时处处在警惕的良好氛围。只有加大对违纪违规违章查处力度,才能避免“一人违纪,众者随之”的“破窗效应”。所以,查处违规违纪现象绝不能只是吹吹风,更不能“只打雷不下雨”,而应是实打实的“碰硬”、动真格的“亮剑”,切实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要彰显防微杜渐、诀不姑息的执纪导向。要拿出动真碰硬的劲头,让党规发力、禁令生威,彻底打销一些人的侥幸心理、观望心态,使广大干警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在全院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好风气。
(作者系河北省康保县人民检察院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