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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祖琨:"定点基地+流动检察"建设百姓家门口检察院
2018-09-04 16:37:00  来源:正义网

  如何提高检察机关的为民利民便民水平,做好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维护大局这篇大文章,是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思考的问题。而现有的基层检察室又存在人手紧张、点少面广的困境。基于此,杭锦旗检察院整合全院人力,以“定点基地+流动检察”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延伸检察工作触角,着力打造关注民生、便民利民的接访平台、化解矛盾的维稳平台、维护民权的监督平台和检察一线宣传平台,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被农牧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亲切的称为“家门口的检察院”。其中杭锦旗检察院具体做法是:

  一、建设定点基地,巩固为民便民利民检察服务平台  

  在人口集中、工业发达的独贵塔拉镇,按照高起点规划、高速度建设、高标准管理的要求,协调镇党委、政府为我们置换了650平方米的基层检察室,建设了全区一流的便民服务区、业务工作区、预防警示区、生活服务区,充分发挥五大作用:

  (一)检地联动,发挥调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作用。基层检察室2名固定工作人员和机关定期轮巡的控申工作人员,主动深入农村、牧区、社区、学校、企业,了解地方治安状况和社情民意,开展调研走访、检察长接访、制做“检务公开栏”等便民服务活动,在乡镇综治办、司法局、村委会等单位聘任23名检察联络员收集信息,排查不稳定因素,配合开展调处工作。近两年共调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112件次,深受苏木乡镇党委、政府好评,成为了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生力军。

  (二)主动出击,发挥“打击蝇贪”的基础作用。针对基层组织干部腐败问题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嘎查村,检察室会同自侦部门重点排查涉农补贴资金发放领域和村集体财务混乱地区,近两年一举查办12名村官和相关人员,群众拍手称快。

  (三)有力配合,发挥监督基层司法厅所的一线作用。检察室会同机关侦监、公诉、刑执部门,主动深入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和园区行政执法机关了解线索、查阅案卷、走访社区矫正人员,为强化检察监督提供了最一线的资源。近两年的监督案件,约占30%的线索均在基层检察室工作中发现。

  (四)助力信息化,发挥受理群众诉求的快捷通道作用。为方便来访群众表达诉求,利用信息化手段,建设网上视频接访系统,积极探索建立镇、旗、市、自治区四级联合接访机制,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了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的数量。近两年,全院通过基层检察室视频接访系统共受理群众信访60余人次,均及时回复、妥善办理。

  (五)依托基地,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杭锦旗检察院投入150万元,在独贵塔拉基层检察室建成了警示教育基地和青少年预防犯罪基地,累计接待干部职工、学校师生2000人次,成为杭锦旗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平台。同时,建成的网上3D数字警示教育基地,推动了警示教育向数字化转变,将实体有型内容制作成实景教育内容,弥补了传统警示教育方式方法单一的缺陷,强化了信息化社会下的警示教育效果。

  二、建设流动检察车,延伸为民便民利民检察服务平台  

  杭锦旗地域宽广,从沿河地区到沙漠、草原和硬梁旱地,人口分布不统一,而现有的基层检察室主要服务人口较为集中的沿河农牧区、产业经济区,辐射范围有限。为解决这些问题,杭锦旗检察院创新巡回检察工作模式,投入56万元,购置并改造成“流动检察车”,不定期深入交通不便、地理偏远的农牧区,主动接地气、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送服务、维公益,重点打造了两项功能:

  (一)打造法律宣传、信访接待功能。流动检察车配置的各种信息化设备,可以让农牧民足不出户、出村即可接受法律咨询服务;控告申诉人可利用远程接访系统和远程书证、物证展示系统与检察院连线,面对面视频接访、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可全天候高效完成检察服务工作。同时利用流动检察车实现了现场取证、调研、走访,真正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打造收集监督案源线索功能。主要解决以下问题:监督乡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利用流动检察车与矫正对象及家属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监督基层法庭诉讼活动,向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反映法庭受案结案情况,及时受理群众申诉;监督派出所执法活动,向本院侦监部门反映派出所的行政处罚及各项执法活动情况,有效拓展检察监督的线索来源,助力检察机关聚焦监督主责主业。配备的车载无人机向本院民行部门反映草原生态环境变化、区域环境治理动态等,通过空中和地面核查,及时掌握违法违规证据,对破坏草原生态植被、非法开垦草原、乱采滥伐矿产资源等破坏国家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程序,助力“生态杭锦旗”、“绿色杭锦旗”建设。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越祖琨)

  编辑:徐敏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