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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小伙网上学骗术 作案51起
2018-05-03 15:05:00  来源:综合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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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美团网上订下北京一家五星级酒店,入住3晚,花费6000多元,住完后,美团网不仅退全额房款,还会支付赔偿金。这可不是美团网推出的优惠活动,而是广陵检察院近日办理的一起新型诈骗案。截至案发时,犯罪嫌疑人邹某已利用这种新骗术作案51起,诈骗美团网、大众点评网共计2.2万余元。

    房客住完酒店就索赔

    被害公司对账发现被骗

    扬州三快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三快公司”)与美团网、大众点评网、北京一家五星级酒店、天津某旅游公司具有业务关联和战略合作关系。去年10月中下旬,该公司在与其合作商家账务结算过程中,发现一系列奇怪的订单。

    下单客户在美团网上的昵称为“鲜于涣”。2017年2月至10月,“鲜于涣”多次在美团网上下单订酒店,后以“查无订单”或“到店无房”为由,向位于广陵区的美团酒店售后中心电话投诉,要求美团退房费并支付赔偿款。接到投诉后,售后中心经初步核查发现,“鲜于涣”确实未能入住所订酒店,便向其退还了房费并支付赔偿款。

    扬州三快公司之所以觉得这些订单很奇怪,是因为“鲜于涣”所订酒店的所属公司不光与扬州三快公司有合作,双方还是直连系统,相关数据同步,从未出现过在美团上订单有效而到店无房的情况。

    此外,扬州三快公司发现,“鲜于涣”2017年9月至10月间多次通过美团、大众点评预订北京一家五星级酒店,在美团网和大众点评网显示的是,该客户投诉成功并索得退房费和赔偿款,在该五星级酒店方的显示却是已成功入住。这就意味着,“鲜于涣”入住该五星级酒店,不仅是美团网、大众点评网买的单,这两个平台还赔了他赔偿款。

    犯罪嫌疑人是个“90后”

    网络平台订房后投诉索赔

    由于该用户明确要求酒店方面提供保密服务,扬州三快公司无法调查更详细信息,遂以遭遇该用户诈骗为由,向广陵警方报案。

    接到报案后,广陵警方经初步调查后,认为“鲜于涣”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对其展开侦查,并很快查明其真实身份——他叫邹某,1993年出生,山东威海人。去年11月中旬,民警赶赴威海,在邹某家中,将其抓获。归案后,邹某对其诈骗美团网、大众点评网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邹某交代,他患有左下肢血栓疾病,行动不便,也没有工作,经济来源主要依靠父母。

    去年年初,邹某在家上网时,看到了一个可以骗取网络订房平台房费和补偿款的方法,即通过网络订房平台预订酒店并支付房费,但并不实际入住,然后再以“到店无房”或“查无订单”为由,向网络订房平台投诉,索要房费及补偿款。

    看到这个骗术后,邹某起了贪念。去年2月,他开始尝试用这种方法骗钱,而他瞄上的两个平台是美团网和大众点评网。

    要求酒店方帮忙保密

    诈骗51单,骗取两平台2万多

    为防止平台向酒店核查时,自己的伎俩被识破,邹某下单后,联系酒店方面要求提供保密服务,并强调即使对美团网和大众点评网也要保密,后再依照上述骗术诈骗美团网和大众点评网。

    起初,邹某在作案过程中,从不实际入住该酒店,只是在退房费后,索要被害平台的赔偿款。直到去年9月25日,邹某因去北京看病,利用上述方法预订北京一家五星级酒店3晚,并实际入住,房费合计6000多元。邹某在入住酒店时,要求酒店方提供保密服务,这样一来,他不光让美团网、大众点评网为他的住宿消费买了单,还获得了赔偿款。

    经查,截至案发时,邹某利用上述方法,在美团网、大众点评网上诈骗51单,骗取两平台房费、赔偿款共计2.2万余元。案发后,邹某向扬州三快公司退赔1万元。

    近日,广陵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邹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通讯员 朱志斌 记者 刘娟

  编辑: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