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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刘华: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法律制度
2018-03-12 13:57: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发言,并提出建议。

  刘华说,“两院”报告展现了五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司法事业所取得的巨大进步和长足发展,令人鼓舞,令人振奋。第一,“两院”报告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服务大局的意识。第二,“两院”报告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保障民生的追求。第三,“两院”报告充分体现了破解重大司法难题的作为。第四,“两院”报告充分体现了中国检察和审判事业的进步。我赞同这两个报告。

  刘华表示,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有6处提及江苏检察机关所办案件以及有关工作,是正面肯定,我们很高兴。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和省委政法委正确指导下,五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办理了刑事案件和法律监督案件总计50余万起,在全国检察系统居于前列,总体办案质量良好,未发现重大冤错案件。办理刑事案件是检察机关最主要的业务,但刑事诉讼工作是公安、检察、法院、律师等法律人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分工合力共同完成的系统工作。对于检察机关来说,我们批捕和起诉刑事案件,首先,离不开公安机关的刑侦工作。因为公安机关战斗在破案第一线,他们侦查追捕、现场取证,为检察机关提供了最大宗的刑事案件案源。其次,离不开律师的依法执业活动。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行使辩护权,保护被告人权益,客观上促进了检察机关提升办案水平、保障案件质量。因此说,两院工作的成绩其实也凝结着这两个重要群体的贡献,建议今后两院报告对他们的工作也予以肯定。

  2018年,江苏检察机关将围绕省委“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中心工作,进一步聚焦办案主业,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水平。娄勤俭书记提出了江苏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江苏检察机关也要在检察办案中追求高质量、在检察监督上追求新作为、在队伍建设上追求高素质、在智慧检务运用上追求新成效。检察机关还要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全力配合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刘华还就公益诉讼法律制度完善提出建议:习总书记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的责任,检察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支重要力量。江苏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得到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以及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江苏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司法实践取得良好开局,也得益于社会各方特别是各级行政机关的理解和支持。对于检察机关来说,诉讼不是目的,阻止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修复被损害的结果才是目的。在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将会尽量履行诉前程序,督促不作为、乱作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整改。对不履职、不整改的行政机关将会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希望各级行政机关予以理解、支持。

  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新的职能,在制度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环境公益诉讼中的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的鉴定评估费用过高问题,由谁支出问题需要法律明确,再如环境损害后果涉及谁来修复、谁来督促、达到什么标准属于修复达标、谁来评价等等问题,也无法律明确规定,特别是大气、水环境、土壤的修复治理,周期很长,非常专业,这些目前在实践中都是困扰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的难题。以上希望国家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特约记者 陈兴生)

  编辑:谷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