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得国家进口许可便多次从韩国进口“肉毒素”注射剂产品,通过线上微信平台和线下美容培训班大量对外销售,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近日,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对张某某、何某、王某廷等10人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被告人张某某自2017 年以来,多次从韩国购进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肉毒素”注射剂产品,并聘用何某和王某廷二人通过微信平台将该产品售往全国各地,销售金额高达200余万元。期间为拓宽业务,张某某化身为“韩国教授”——金老师,在北京、天津等地开办线下美容培训班推销“肉毒素”注射剂。张某某先后聘用了王某华、方某某等三人,通过针对性产品介绍、现场教学注射技术等手段向学员推广产品。客户刘某慧和王某在明知该“肉毒素”产品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情况下,多次从所谓的“韩国教授”张某某处购买产品,并在山东烟台、邹城两地的美容院推销并给顾客注射使用。其中刘某慧不仅聘用了崔某某、刘某民两人帮助自己销售“肉毒素”产品,还发展了在扬州开发区经营美容院的下游客户陈某。
据悉,该案系公安部督办案件,涉案人员众多,销售范围广,且涉及进货、销售、宣传等多个环节,案情十分复杂,而主犯零口供为办案增添了难度。承办人在充分理清案件事实,明确责任划分的基础上,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打消同案犯疑虑,进一步巩固证据,明确张某某进货、销售、宣传的整个流程,精准认定犯罪事实。本案除主犯张某某外,其余9人均自愿认罪认罚。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