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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逸峰:法律权威需要每一个执法司法者共同维护
2018-09-04 16:29:00  来源:正义网  作者:徐逸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张军检察长认为,如果一个社会大多数人对法律没有信任感,认为靠法律解决不了问题,那就不可能建成法治社会。良法还需善治,基层执法司法者是确保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中坚力量,执法司法的质量如何,直接关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和法律权威的树立。

  要通过每一个案件传递法律的温度。法律是公正的,同时也是有温度的。法治社会的建立最终还要仰仗法治观念融入人心,因此执法司法者在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也需要在执法办案中体现人文关怀,努力追求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放眼当下,我们上下求索的专业化职业化,本质上需要我们为公众提供与专业化职业化相匹配的检察产品,而司法的温度正是衡量检察产品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之一。在这些方面,我院积极探索,正在着力推进以案释法、不捕不诉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重点工作,既严格司法,又注重保障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既惩治犯罪,又注重教育感化和释法说理,做一名传递法律温度的检察官。

  要通过每一场较量彰显法律的力度。法律是司法执法者惩恶扬善的工具,执法既是法律行为,也体现鲜明道德导向。严格公正执法,是对法律尊严的捍卫,也是对先进道德的彰扬,必须通过执法司法,发挥法治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社会功能,促进清风正气的弘扬。当前,要对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黑恶势力,“老赖”、虚假诉讼等破坏社会秩序行为,侵害英雄先烈名誉、食品药品环境安全等社会公益的人员及时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遏制。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要综合利用提起刑事公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开展法律监督等多种形式对各种危害社会的行为斗争到底,弘扬真善美、打击假恶丑,净化社会风气。

  要通过每一次监督体现法律的公正。习总书记说过,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要聚焦检察监督,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检察实践,认真谋划改革背景下检察监督体系的完善优化,探索新的履职方式和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要通过侦查指引、严格逮捕适用、派驻监督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侦查监督,守住公平正义第一道“闸口”,更加注重人权司法保障;要通过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彰显刑事申诉检察的监督属性和纠错功能,严守冤假错案的底线;要通过对刑罚执行关键环节和重点部门的监督,严防刑罚变更执行、刑罚交付执行、社区矫正以及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司法腐败现象,确保刑罚得到公正有效执行。

  (作者为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编辑:徐敏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