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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区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
2019-04-24 16:54:00  来源: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

  4月24日,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精神,深入领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专题辅导报告精神以及全省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三年行动计划部署会暨重点任务推进会会议精神。

  会议认为,干部考核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要始终做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抓紧抓实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确保“两个责任”落在实处。要从严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充分发挥好干部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积极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努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广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会议强调,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社会治理为人民,不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办案中运用好政治智慧、法律智慧,最大限度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议要求,要抓重大任务落实,把防控风险与抓基层打基础紧密结合起来。要紧贴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在检察办案、扫黑除恶、服务三大攻坚战、民营企业司法保护等方面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的检察产品。要充分利用好专业化办案组,依法打击和预防经济领域犯罪,妥善办理非法集资等重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注重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要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监督力度,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作用,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社会更和谐有序。

  编辑:徐敏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