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假冒国际大牌奢侈品,委托他人生产假冒商标的同种商品,并通过网店及微信平台销售,涉案金额高达6500万元。4月12日,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依法对卢某江等16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经查明,2017年4月至2018年8月期间,卢某江在未取得Cartier(卡地亚)、GUCCI(古驰)等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委托他人生产假冒上述注册商标的皮包等同种商品,并通过网店“尖货解毒室”及微信平台销售。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麦某某等人受其雇佣从事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仓储、发货、原材料采购等相关工作;林某某等人则为其网店销售宣传、推广、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提供帮助。全体人员各有分工,相互配合实施假冒注册商标犯罪,销售金额达6400余万元,另查获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皮包、手表、服饰等若干,货值110余万元。
今年2月,卢某江等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侦查终结,被移送至广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本案虽涉案金额巨大,但部分从事辅助工作的非核心人员社会危害性较小,且能自愿认罪认罚,根据刑事犯罪轻刑化理念,遂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